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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按揭难逃真“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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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慧 2009年0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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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A置业公司财务经理匆匆来到农行四川分行直属支行光华支行,专门催问前一天A公司提交的一批团购住房资料办理进度,此为贷款受理的次日。 1月21日,A公司财务经理神色焦灼,再次来到光华支行询问团购住房按揭贷款审批、到账结果,并不时用手机与团购单位——B建设公司负责人联系耳语。 A公司财务经理的异常表现引起了个贷审查中心主任胡蓉的关注,经审查人员审查,果然发现疑点。接下来,经查阅项目档案及问询项目经理,个贷审查中心得知B公司系上述A公司置业项目的建筑商,且A公司拖欠B公司的工程款。 据此,个贷审查中心与前台会诊甄别后决定:A公司提交的213.3万元的贷款申请很可能是虚假按揭申请。最终个贷审查中心将其予以否决。 (详见本报今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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