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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农村基础条件 惠及农村金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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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特约研究员 张承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2009年0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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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公布的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锁定“三农”。尽管此次中央一号文件直接涉及农村金融问题不多,但文件中所明确的政策措施,对于改善农村基础条件有着重要作用。 要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治本之策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收益率,提高农民的富裕程度。一号文件中关于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依法开展大型农用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等方面的论述,对于农村金融创新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详见本报今日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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