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你的年终奖,被扣了多少税? |
|
| 农行山东分行理财师(CFP) 王慧敏 肖鲁滨 2009年01月13日 |
|
又到了单位发放年终奖的时候了,可是朋友老张却在欣喜中又有些愤慨。老张是一名外企员工,经历了2008年全球金融风暴,他也对自己的财务有许多担忧,并开始注意起扣税问题了。可是和同事私下一比较,老张就有些愤愤不平了。事情是这样的: 老张所在的外企今年发给他年终奖2.5万元,同事老刘年终奖2.4万元,然而,扣税后,老张实发年终奖21375元,而其同事老刘实发年终奖21625元,老刘反而比老张多得250元。明明多1000元奖金,扣税后反而少了250元,怎么会这样呢?可能很多人都对自己年终奖是如何扣税的有些疑惑。 目前,我国的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一,如果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九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九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老张的月工资是3000元,因此,他的年终奖扣税为3625元(商数25000/12=2083,对应15%税率,扣税为25000*15%-125=3625),实发年终奖25000-3625=21375元。 同事老刘,月工资收入2800元,年终奖税前2.4万元,他的年终奖扣税为2375元(商数24000/12=2000,对应10%税率,扣税为24000*10%-25=2375元),实发年终奖24000-2375=21625元。 明明多1000元奖金反而实发数少了250元,我们也替老张觉得可惜,可是现行的税收办法就是这样的,我们只能自己把年终奖扣税计算方法领悟,并说服上级实行合法合规的避税方法以尽可能为自己争取利益。 由于前述的计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经过计算,年终奖“赔本区间”有6000(不含)—6305.56元、24000(不含)—25294.12元、6万元(不含)—6.3438万元、24万元(不含)—25.4667万元等。 总的来说,普通工薪阶层的季度奖并入年终奖发放,通常会享受到优惠,但是年终奖超高者反之。例如,某人月薪1万元,拟发年终奖25万元。其每月工资适用的税率是20%,而年终奖适用的税率是25%,高于工资适用税率。这种情况就可以考虑降低年终奖,将一部分奖金并入当月工资,降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我们可以将自己的奖金情况进行试算,以找到合适的领取方式,并建议上级改变薪酬发放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