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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自由分期选择有门道
林健祥    2008年12月17日
  信用卡分期付款可以使持卡人在每月支付少量还款的情况下提前享受物质消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接受和喜爱这种消费方式,其中自由消费分期相比较特约商户分期、邮购分期而言,因没有商户和商品的限制,更受持卡人青睐。
  然而面对各发卡银行推出的各色自由分期业务,选择哪家信用卡分期消费更合算,消费者却很少比较,尽管各家银行都打出“零利息零首付”的旗号,但选择不同的信用卡消费分期,差别还是很大的。
  分期付款按金额多少可分为大额分期和小额分期,大额分期付款单笔交易金额一般是人民币1-15万元;而自由消费分期一般属于小额分期,即单笔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虽说自由消费分期不限定商户和商品,但一般都有一个限定消费额度,也就是所谓办理自由分期付款业务的最低门槛。
  发卡银行不要求分期付款的持卡人支付利息,但一般都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手续费有两种收取方式,一种以月手续费的方式平均每期收取,另一种则是在缴付首期款时一次性收取。手续费费率标准各家银行也略有不同,一般选择不同的分期期数,享受到的费率也不同。因此,持卡人在选择消费分期付款,要慎重考虑分期期数及手续费,选择适合的信用卡分期,才能更加合算。
  (相见本报今日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