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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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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门:背后隐藏的法律关系
陈军朝    2009年01月09日
  2008年12月8日,一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生在网上发布了一篇名为《平白无故多张信用卡,大家赶紧查查》的帖子,称自己去学校旁边的某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被告知不能办理,原因是他名下已经有一张该行信用卡,并且已经开通了网上银行,可他从未办理过该行的信用卡。
  其实,这个事情并不复杂。实践中,很多考入大学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都会收到一张银行卡,作为学生用以办理汇款、缴纳学费的结算工具。“卡门事件”只不过是学校为学生又多办理了一张信用卡。
  西电卡门事件,共涉及三方当事人:银行、学校、学生。一般而言,涉及公众的风险事件,对银行的声誉影响颇大。然而,西电卡门事件中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学校,对银行的批评反而很少,银行侥幸上岸。不过,对银行而言,这并不是值得庆幸的事情,反而值得深思。
  首先,要严格按照流程办理业务,不得随意删减。其次,要注意规范代理机构的行为。事先做好委托手续、代理资格等法律文书的审查,防止无权代理,事后做好代理业务督导、反馈和监督工作。第三,要注意明确银行与代理机构之间责任的划分。在银行、代理机构和被代理人之间,应该通过书面形式对三方的责、权、利进行严格区分。
  (详见本报今日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