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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金融法制领域典型事件之反思(一) |
| ATM:门前的是是非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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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行江苏镇江分法规部 张榕 2009年0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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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放:2008年,过去鲜有人关注的银行自助设备——ATM,成了金融领域当然的主角。引发的是是非非从来没有像这一年这么“热闹”过。 2008年8月20日,沸沸扬扬的许霆利用取款机故障恶意取款案终于尘埃落定。除此之外,不法分子在ATM上安装“盗码器”或张贴假告示窃取客户卡资金导致银行被判赔偿的纠纷, ATM扣款不出钞、少出钞、出假钞等一些事件的发生,招致百姓发出ATM犯错应判何罪的责问。 点评:面对ATM带来的纷扰,银行着实应当认真反思电子商务时代IT应用带来的技术和法律风险,充分认识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查找技术和管理上的不足并积极采取措施,以切实保障自身和客户的资金安全。首先应加强自助机具日常维护管理,最大限度保障ATM运行正常。尽量减少类似“许霆式诱惑”的事故,努力降低错出钞、出假钞的几率。或许ATM出错的情况仍不可能完全避免,但银行至少应做到一旦发现故障尽快检修,并及时、妥善解决矛盾及问题。其次要加强安全防范责任意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ATM窃取客户资金的风险,保护储户存款安全。完备各类警告提示,使客户能够清楚掌握办理自助业务的规程和出现意外情况时的处理方法,避免上当受骗。 (详见本报今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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