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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费改革对收费公路贷款影响几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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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总行法律事务部 2009年0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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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于今年年初正式实施,其中关于“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的规定,对银行的公路收费权质押担保贷款产生较大影响,其将面临的法律风险尤其值得关注。 首先,燃油税费改革后,国家将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这将直接对目前以车辆通行费收入为主要还款来源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贷款本息偿还产生较大影响。其次,统贷统还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贷款还款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的配套补偿政策。在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同时,银行应积极运用各种法律救济手段主动应对。一是积极主张合同权利。二是依法要求债务人提供补充担保。三是防范债务人借故逃废银行债务。 除上述法律风险之外,公路贷款中存在的其他法律风险也在此次政策调整过程中凸显出来,需要关注。首先,是主体不一致的法律风险。第二,公路收费权质押的存续存在不确定性。第三,收费权质押的担保属性较弱。第四,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担保方式存在明显法律瑕疵。第五,银行在实现公路收费权质权后,可能无从转让。 (详见本报今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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