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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后重新审视房贷险的价值
农总行个人信贷部住房信贷处 林东    2008年05月29日
  5.12汶川大地震已造成大量人员财产损失。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借款人伤亡和抵押物灭失将使得部分贷款无法清偿。双输局面不免引发我们对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重新思考。
  近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借款人主动投保意识较差,商业银行已不再强制要求借款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办理房贷险。但从国外经验来看,商业银行普遍要求借款人购买相关保险。不仅如此,地震多发的国家还设计了专业的地震保险制度,采取财产附加险的形式,依据地区地震历史、地表结构、建筑物结构和年限收取保费,以保障投保人的财产安全。
  当前,在整个社会都在关注汶川特大地震灾情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农行应以此为契机重新向借款人宣传房贷险的重要性。
  (详见本报今日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