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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中建三大行公司治理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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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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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再到国际公众持股公司,股份制改革和发行上市为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架构提供了重要契机。通过公开发行上市,三家银行建立了市场化的资本金补充机制,规范了信息披露,加强了对高级管理层的履职约束,资本市场对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促进和监督作用明显增强。 三家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已经搭建成形。三家银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已逐步形成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架构与机制。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银行决策、执行和监督日益符合市场惯例,国家、股东、客户以及员工等各方的利益关系日益和谐。 虽然三家银行在具体的内设机构、部门名称和人员数量等方面会有些许的不同,但是整体的组织架构和职能设计上却保持统一。以中国银行为例,中国银行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构建的现代股份制公司治理架构。 股东大会是中国银行的权力机构。中行建立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对银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董事会是中国银行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制订中国银行的战略方针和经营计划,审批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重大方案,聘任专业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审定中国银行基本管理制度,听取高级管理层的工作汇报并检查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等。目前,董事会除董事长外,还有独立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执行董事。 监事会是中国银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监督中国银行的财务事宜,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高级管理层是中国银行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层以行长为代表,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长工作。行长的主要职责包括主持中国银行的日常行政、业务、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中国银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中国银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拟订中国银行的薪酬福利和奖惩方案等。 三家银行不仅在“三会一层”方面搭建起了完整的架构,而且公司治理的四大支柱——财会系统、风控系统、内审系统、IT系统也在逐步改善和推进中。三家银行全面实施新的财务会计体系,稳步推进财务集中改革和资金集中管理改革。目前,三家银行正致力于制定全面风险拨备制度,实施分产品、分部门、分机构管理会计体系,实行新的经营绩效考评办法,通过对经济资本回报率和经济增加值的考核,建立了新的考核指标体系。 三家银行通过实施改革,内部治理机制与外部约束机制不断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三家银行大力推进业务流程整合,对审计、资产保全、授信等内控体制进行垂直化改造。积极推动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管理基础。加大内部整合力度,对分支机构实行组织架构改革和业务流程改造,工作重点不断向下推进。在此基础上,以客户和市场为中心,着力提高每一个业务环节的风险意识,重塑风险文化。 三大行改革虽然已经取得很大成就,但公司治理架构的完善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继续明确“三会一层”之间职责边界,形成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有效的制衡关系,推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以及总行决策在各分支机构的执行力度,将成为三大行进一步改革的攻坚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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