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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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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有望成为中国版的“格莱珉银行”
浙江天德控股集团投资经理 卫战胜    2008年07月16日
  资本时代,金融先行。中国的资本市场需要不间断的金融创新,特别是要重视“民间金融”领域。事实上,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很多国家金融创新的重点开始强调创业金融制度的创新,并已经取得了一系列创新的成果。如何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创业企业活动特点的创业金融之路,是解决中国创业金融抑制的当务之急。政府金融抑制政策下的信贷配给和金融资源分配中的所有制歧视是民间金融产生和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市场不完善、信息约束条件下,正规金融以及金融服务具有局限性,无法满足现实与潜在的融资需要,使得民营经济对民间金融有着强烈的制度需求。
  对于充满了融资渴望而又缺乏正规渠道的浙江省内的中小企业而言,省政府“将逐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新闻无疑是久旱之后的甘露。笔者以为,浙江省政府这一举措,对于中国农村金融的发展而言,更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间金融虽在当今金融资源中分量不大,但贡献不俗。笔者认为民间金融的形式不仅局限于允许民营资本兴办银行,开展民间借贷等债权投资业务,更重要的是要发动民营资本设立利用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新兴金融工具的独特运营机制,或可这才是民间金融突破的一个有效途径!
  (详见本报今日B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