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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待解的新课题 |
| ——对徐庄土地合作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的调查 |
| 农行山东省分行 朱沙 2008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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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4日,在中国第一家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所——山亭区徐庄镇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所揭牌仪式上,徐庄土地合作社的280户农民,领到了由山亭区人民政府发放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 今年37岁的张凯华是土山村农民,深知农民生活的艰辛。2008年3月,一个计划,在张凯华的心中逐渐清晰:如果把这些缺乏劳动力家庭的耕地承包下来,岂不是双方受益的事情? 张凯华找到徐庄镇经济管理站站长高崇銮,高崇銮建议他们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并提出一个农村版的“三权分立”的概念。就这样,在镇经管站的帮助下,5月1日张凯华的“土地流转合作社”开始了正式准备和运作。 7月15日,土地合作社从区工商局拿到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显示,合作社的全名叫“枣庄市山亭区徐庄土地合作社”。服务范围为:为社员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统一采购社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社员种植农作物、林果、畜禽养殖,销售社员产品。 合作社这个新生事物的诞生引起了枣庄市、山亭区领导的关注。从那之后,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地前来调研。为规范、扶持合作社健康发展,区镇两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建立了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服务所,并向农户确认了农村土地使用产权。 (详见本报今日B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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