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高小琼: |
推进现代化农村金融体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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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3月10日 |
当前农村经济对农村金融的服务需求越来越高,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上的一些问题却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究其原因,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农村集体土地抵押权缺失,成为农村融资的瓶颈。而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信贷品种绝大多数都要求要抵押物,这一根本原因造成了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尽完善,农村金融支农新格局难以形成。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大部分实行的是总分行制的大银行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使得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营销上缺乏自主权。 在此背景下,农村金融体制建设亟待从以下几方面解题:尽快推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政策的出台,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建立土地金融制度,建立农村土地价值评估机构。 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将县域范围内的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改造成独立法人,成为国有银行控股的地方性、区域性、小型化商业银行,以彻底改变国有商业银行抽吸农村资金的局面;制定类似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法律,使在县域范围内展业的金融机构在一定县域内吸收的资金再投资到县域的部分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对县域经济的信贷。 (详见本报今日B2、B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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