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中国城乡金融报 > 服务“三农”
充分认知环境 不断满足需求
对提升农行“三农”金融法律服务水平的思考
李倬 杨乾坤            2010年01月13日
  “三农”金融服务面临的法律环境对农行服务“三农”的发展规划、运营规则、产品设计、服务内容等会产生重大影响,也对农行提出了有别于城市金融法律服务的特殊要求。
  “三农”金融法律服务具有普法性特点,这就要求农行的法律服务不能仅局限于系统内,还要向农村、农户延伸,使其充分理解农行相关业务产品的法律特征,充分认识与农行业务往来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及法律责任。
  我国农村正发生新的变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日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这些都为“三农”金融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由于新生事物还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难免出现认识不清、法律关系把握不准等问题。如基层行法务力量不足,难以全面有效地开展“三农”金融法律服务工作;“三农”客户经理难以全面履行“三务”业务中相关的法律义务;“三农”业务法律服务效果不理想。
  由于农村地区整体信用环境较差,农行在开展“三农”金融服务时,尤其要关注和防范相关法律风险,这就要求加强县域农行法律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基层行客户经理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务工作能力,着力防控“三农”金融服务中的法律风险。
  (详见本报今日B3版)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更多>>
年终旺季不可“顾此失彼”
农行路桥区支行清收单笔不良...
农行邗江支行新增存款逾10...
农行隰县支行大力扶植国家级...
农行广西分行营业部设“服务...
专题报道 更多>>
中国农业银行2010年社会...
农业银行六十年波澜壮阔
果品新村新气象
多部委发力促进农产品流通
日本震后产业转移的中国承接...
特约研究员 更多>>
加快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
在中国城乡一体化中走资本节...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业...
借东风加强两岸金融机构互补...
专业化运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社机构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京ICP备09028914号】
中国城乡金融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严禁复制使用。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自行核实,风险自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八宝庄32号 邮编:100142
电话:010—88128486 邮箱:chengxiangjinrongbao@ab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