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中国城乡金融报 > 专家观点
金融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创新
           2010年01月13日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由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注册资本金较少,可抵(质)押财产不多,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目前大部分持观望态度。本期会客厅,探讨金融如何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嘉  宾:郑有贵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姜柏林 21世纪中国农民合作社经济主导模式课题人
  主持人:王  汉

  主持人: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有效途径,得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广泛欢迎。但在全国范围来看,只有少数金融机构选择试点对象并给予信贷支持,大多数仍然在“观望”。请问,农村金融机构行动迟缓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郑有贵:我们2008年的问卷调查显示,在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只有8家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共获得贷款1552万元,仅其贷款需求量23542万元的6.6%;从获得贷款的渠道看,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信用社获得贷款,有1家从农业银行获得贷款,有2家从农业发展银行获得贷款。
  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支持上的不积极不主动,事实上也有其“不能为”的客观原因。一是双方的市场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不知道政府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难以了解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都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有关部门或组织的协调和推荐。二是相关的信用体系不健全。农民专业合社处于起步阶段,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而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农民的信用与还款能力也相对弱一些。在农业风险大、收益低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抗风险能力弱,农民的固定资产(房屋)和农业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又不能作为抵押物,以及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等诸多不利条件下,风险分担机制又没有建立起来,因而金融 机构多数不愿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贷款服务。
  姜柏林: 因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制度存在缺陷和没有内部信用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就是必然的了,因为通过信用融资,银行的资金安全是无法保证的,这样就必然要求财产抵押(有担保机构也需财产抵押),并且合作社产品在市场上的风险又是较大的,更增加了融资难度。

  主持人:据您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模式有哪些创新?
  郑有贵:我们实地调查发现,一些地区的金融机构选择制度健全、经营业绩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承贷承还和信贷担保业务,既扩大了金融机构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业务范围,又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促进了社内成员生产经营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也更加坚实。在这方面,有一些成功的案例。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中,由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信用社向农户发放1万元到2万元的小额贷款,资金封闭运行,贷款本息在公司收购环节中除出,解决了合作社成员养猪缺资金的难题。
  山西省榆社县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担保给农民贷款,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信用良好的可以贷到50万元。同时,榆社县政府拨专款成立担保公司,专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再担保,并实行农民贷款贴息的政策。
  宁夏灵汉渔业合作社,从2003年开始向成员提供承贷承还服务,当年向89户农民提供2万至5万元的承贷承还服务,其成员共贷款240万元,用于鱼塘建设等。到2007年上半年,向50户成员提供承贷承还服务,每户50万元,贷款余额达1700万元。该合作社在向成员提供承贷承还服务上,建立了一套机制,实行资金到户、封闭运行(即资金到户但不能随意支取,而只能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支付资金,并从成员向合作社卖鱼款中扣除贷款)。
  姜柏林:现在中国运行两大合作组织,一个是以产品为纽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是以资金为纽带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我一直坚持认为,应该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统一起来——专业合作社向资金互助社发展,资金互助社向专业合作社延伸。
  最近浙江省选择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开办农村资金互助社,在专业合作社内部社员开展资金互助,封闭运行。我认为,这种资金互助方式,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同一个产业的农民参与资金互助,内部的余缺调剂能力较弱,也就是说,当产业需要投入时,大家的资金都会紧张或短缺,互助能力下降;二是同一个产业互助出现风险将是系统性的,将对信用组织产生致命的打击;三是当一个产业稳定发展,出现资金剩余时,就会造成信用组织财务负担,可持续经营受到限制。按照我的思路,解决的办法是建立内部信用组织。将保证金交存银行开展审慎性信用融资合作,先满足社员贷款需求,通过信用合作将内部的信用集中和银行的增信结合一起,就会增加商业信用,从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题。

  主持人:如此看来,唯有创新,才能使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尽快牵手。但农村金融机构在创新的同时如何防范风险呢?
  郑有贵:从长远看,建议农村金融机构认真做好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规划。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当前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也是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制定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意见和办法,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一个重点。如及时了解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深入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开展调查,掌握和编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项目、入社社员情况、股份设置和经营管理等运行以及资金需求等情况,研究信贷投放的重点和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制订对农民合作社信贷资金支持的专项计划,努力做到信贷投放计划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有机结合。
  姜柏林:我现在总结的一个基本经验是,先发展社区信用合作,通过农民信用组织集中信用,分散风险,将农户组织起来,形成村村信用联合组织,这样农民专业合作就水到渠成了。

  主持人:您以为,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什么样的政策支持?
  郑有贵:国家应当积极采取多种支持政策。比如在金融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贷款上,实行基准利率,高于基准利率部分由政府财政贴息解决。这样可能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因贷款利息高而农业效益低所导致的生产经营成本高,进而导致农业竞争力弱、农民还贷能力不强、贷款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贴息、低息等优惠贷款,降低贷款成本,进而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是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方式,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贴息、低息等优惠贷款又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更有效途径。
  姜柏林:我的建议是,中央政府要通过国家信用体系(财政和货币政策)重点培育和支持社区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这种组织培育起来后支持他们联合,再通过农民信用组织推动专业合作社发展。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更多>>
年终旺季不可“顾此失彼”
农行路桥区支行清收单笔不良...
农行邗江支行新增存款逾10...
农行隰县支行大力扶植国家级...
农行广西分行营业部设“服务...
专题报道 更多>>
中国农业银行2010年社会...
农业银行六十年波澜壮阔
果品新村新气象
多部委发力促进农产品流通
日本震后产业转移的中国承接...
特约研究员 更多>>
加快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
在中国城乡一体化中走资本节...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业...
借东风加强两岸金融机构互补...
专业化运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社机构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京ICP备09028914号】
中国城乡金融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严禁复制使用。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自行核实,风险自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八宝庄32号 邮编:100142
电话:010—88128486 邮箱:chengxiangjinrongbao@ab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