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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浙江模式 重在政府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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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张军 2010年01月27日 |
近年来,浙江省通过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组织、稳步推进土地规模集中经营等措施,使得农民收入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一是从传统的以农业收入为主变为以非农收入为主,其二是传统的以生产性收入为主变为生产性收入和经营、创业性收入并举。 在此背景下,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显然只是时间的问题。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省的发展经验也可以作为发展我国农村经济、提升农民收入的一个样本,各地在具体推广过程中,应从以下几方面不断完善: 从目前来看,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组织想要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下去,从外部来说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在资金、生产技术,经营范围的准入方面都要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从专业生产合作组织内部来看,某些地方政府在推动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组织成立过程中给予了大量资金补贴。从产业结构调整上来说,采取多种形式的生产合作和组织创新是必要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本身的利益和农民的利益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一致,通过什么样的形式、机制来调整双方利益关系,使其能够稳定长期协调发展下去,是目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对此,可以大力支持农民自己创办加工企业,通过产业化的形式,解决产品深加工的问题。 (详见本报今日B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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