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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带给农村金融哪些机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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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2月03日 |
1月31日公布的第七个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了多项惠农政策。“一号文件”给农村金融带来哪些新契机?“一号文件”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了哪些新的发展机遇?本期会客厅, 对此给予特别关注。
嘉 宾:王曙光 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 谢太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 主持人:王 汉
主持人:农村金融问题是历次“一号文件”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一号文件”对此突出强调了哪些方面? 王曙光:在2010年“一号文件”中,对于农村金融改革的推进措施,我认为中央强调了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强调制度激励,另一个方面强调了制度约束。 所谓制度激励就是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激励农村金融机构更多地把资金贷给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而不是把资金流向城市。从农村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客观现实情况而言,它们所经营的农村业务量多、面广、规模小,因此信贷服务的成本较高,而规模效益较低。在这种情况下,从业务经营的成本收益考虑,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意愿必然受影响。因此,国家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对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进行激励和补贴,是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三农”业务的有效手段。这两年以来,在一些试点省份,已经开始对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行为进行了财政补贴和增量奖励。 所谓制度约束,是要对相关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比例进行一定程度地限制性要求。2010年“一号文件”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这个制度约束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实际上,在美国等国家,《社区再投资法》已经有相关的明确规定,这对于遏制低收入社区的资金外流、提高弱势群体的信贷满足程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2010年“一号文件”还没有对这个政策进行更为详细的论述,但是这个导向性的政策一定会对银监会制定相关规章提供有力的指引。这样,制度激励和制度约束相结合,就可以缓解农村信贷资金外流的局面,农民的信贷可及性就会大幅度提高。
主持人:今年的“一号文件”在农村金融领域有哪些新亮点? 王曙光:2010年“一号文件”在农村金融方面的一个亮点是:既强调农村金融的存量改革,又强调农村金融的增量改革。在存量改革方面,农行通过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积极向农村地区发展业务,开始“回归三农”之路;农信社以构建社区性银行为目标,正在加强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和产权改革,各地组建了大量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体系的内部发展动力更加充足,资产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大幅提高,服务“三农”能力有所增强;邮政储蓄银行借助覆盖广泛的网络优势,正在全方位地增加对农村的信贷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在迅速改革之中,服务“三农”的广度和深度正在拓展。 同时,2010年“一号文件”更加重视增量改革。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村金融的增量改革的意义大于存量改革。农村金融的增量改革始于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而其大规模开展则始于银监会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措施的发布。2007年以来,村镇银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全国迅速建立起来,这对于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性,对于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对于填补农村信贷服务空白,都起到很大的作用,其意义重大。但是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推进速度来看,还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在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方面,尤其是建立村镇银行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方面,应该适当加快步伐,否则一个非常好的政策就很难显示出应有的力度,好像下了一场“毛毛雨”,对于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作用不大。2010年“一号文件”指出:“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这是非常有见地的。一个“加快”,一个“有序”,表明中央对于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基本态度。 2010年“一号文件”中比较有新意的一点是对消除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的战略部署。文件指出应“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举措。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至今仍有2000多个乡镇是“零金融服务乡镇”,没有任何农村金融机构在那里提供哪怕是最基本的存款服务;至今仍有8000多个乡镇仅仅拥有一个金融服务网点,居民金融服务需求大多难以满足。而在这些缺乏基本金融服务的乡镇中,80%以上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当然中部和东部也有一些乡镇是“零金融服务”)。笔者认为,边远民族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缺乏,是影响当地经济增长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必须运用一切财政、经济和行政手段,尽快消除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空白区,满足农民的基本信贷需求,如此才能真正缩短城乡差距和区域发展差距,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主持人:今年的“一号文件”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了哪些新的发展机遇? 谢太峰:“一号文件”在为农村经济注入新希望的同时,也必然会为农村金融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资源要素配置向农村倾斜,为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业务发展新机会。政策导向在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的同时,必然会要求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方向和配置结构的调整,并在这种调整中使农村金融机构获得拓展业务领域、优化信贷投向的有利机会。 “一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并要求继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虽然这些投入很大一部分表现为财政资金的投入,但与财政投入相配套,必然要求有金融资金的配合,由此可以为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不同的机会,除了适合政策性农村金融参与的领域外,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需求很大一部分需要商业性农村金融来满足。 “一号文件”要求,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包括对粮农的直接补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的购买力和支付能力,从而为农村金融机构面向农民的信贷业务创造相对有利的环境。 “一号文件”要求加强财政税收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这在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金投向“三农”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降低信贷成本和风险,提高信贷业务收益。 “一号文件”要求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这为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政策空间,也为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现有正规农村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参股、控股这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扩展业务领域提供了的机会。 “一号文件”要求大力开拓农村市场,除了原有的家电、汽车等下乡政策外,还首次提出建材下乡、鼓励农民自建住房的政策,同时要求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这些刺激农村需求的政策不仅为涉农金融机构的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开拓了新的空间,也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其他商业性信贷业务发展提供了良机。 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农村金融机构带来新机遇。“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这对涉农金融机构来说也有很多机会。文件提出的全面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大型农产品基地、带动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措施,都必须有资金的支持,从而都可以为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不少贷款和投资机会。文件要求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虽然这方面的资金主要由财政资金解决,但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金融资金也不可缺少,无论大型还是小型涉农金融机构都可以从上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找到商机。 农村民生的改善有利于拓展农村金融的发展空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这既可以改善农村金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也可以拓宽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的延展边界。例如,文件提出增强农民科学种田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林下种养业,涉农金融机构就可以考虑推出与此相适应的信贷产品;文件要求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涉农金融机构也可以考虑推出相应的业务种类;文件提出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涉农金融机构也可以创新出不同的金融产品来满足相关的金融需求;文件要求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也为农村金融机构创造了新的业务拓展机遇。 城乡改革的协调推进有利于为农村金融发展营造更为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目前农村改革相对滞后、农村经济缺乏活力和发展后劲的现实,“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其措施包括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林业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等。所有这些改革措施都将会使农村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制度环境、信用环境等)得以改善,有效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风险,并为农村金融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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