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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一号文件中农业保险的政策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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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教授 庚国柱 2010年02月24日 |
自2007年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以来,农业保险得到迅速发展。2009年延续这一势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33.9亿元;提供风险保障3812亿元,同比增长59%;参保农户1.33亿户,同比增长48%。2010年“一号文件”,又给农业保险的大力发展带来了新的政策利好。 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求。 目前来看,由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的标的和险种还比较少,种植业保险只限于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花生、油菜7种作物,养殖业保险主要包括能繁母猪和奶牛。这种规定虽然是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到了粮食安全和最主要的农畜产品的生产风险。但是,无论就全国还是从不同地区来看,农、林、牧、渔需要保险保障的产品还很多,特别是各地农业都有自己的支柱产业和特色农业,例如,沿海各省的渔业(包括渔船、渔民人身)、海南的橡胶、香蕉,广东、福建的甘蔗、热带水果,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的柑橘,山东、河北的蔬菜,陕西、山东等省的苹果,以及各地的梨、桃、葡萄、大枣、瓜果等众多的特产,农牧渔民都有强烈的投保意愿,因为商品率比较高的各种农牧产品往往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更大。北京市已经进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经涉及包括小麦、玉米、豆类、西瓜、苹果、桃、梨、葡萄、柿子、蔬菜、猪、牛、鸡、鸭等16各险种,农民还要求增加品种。因此,无论从整体农业发展的视角还是从农民收入稳定和保障的视角,增加农业保险的险种和扩大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面,都是很必要的。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势在必行。 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验,不仅需要增加险种,更需要扩大覆盖面,这就需要中央财政扩大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范围与省份。 目前,尽管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都在试验政策性农业保险,但中央财政支持的省份只有有17个,还有14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没有纳入中央政策补贴的范围,即使中央财政对北京上海等发达省份可以不予或少量补贴,但还有不少中西部省份没有进入中央财政支持的试点行列,实际上这些省份财力有限,很希望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以便快速推进和扩大本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的发展。即使已经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试点行列的省份,也还面临扩大试验地区的问题。囿于中央和本地财政补贴资金有限,各地政策性农业保险试验一般只选择了本省的部分地区和部分重要作物、牲畜,需要扩大的作物和种植养殖类保险标的很多,“一号文件”表明,将逐步增加财政支持力度,从而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农业保险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当然,限于中央财力和明确的政策目标,中央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只能选择那些对国计民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品种加以支持,不可能覆盖范围太宽,所以在“一号文件”中特别提出,在中央财政支持的险种之外,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就是说,希望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的推展,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而不是中央一个积极性。实际上,农房保险的保险费,在福建、浙江等省已经得到省政府的财政补贴。有一些地方,如上面提到的北京市县(区)政府,已经给多种特色农业产品的保险进行保费补贴。有的省份也在谋划增加本地农业保险的险种。 农业保险可持续离不开巨灾风险管理机制。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巨灾风险的管理,因为农业巨灾很可能是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甚至政府陷入财政困境,或者损害投保农户的利益,挫伤他们的参保积极性。实践表明,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比一般财产保险要高很多。所以,为了农业保险的健康和持续发展,有必要专门建立巨灾准备金,或者设计其他包括再保险在内的巨灾损失发生之后的融资方式。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高瞻远瞩,提出了“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为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指出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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