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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如何应对支农领域拓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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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3月03日 |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这无疑为政策性银行支农领域指明了方向。但政策性银行在大力拓展市场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如何防范风险、应对各种挑战。本期会客厅,特邀知名专家,以农发行为例对此分析解读。 嘉 宾: 何广文 中国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 宋 玮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 王 汉 主持人:为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三农”领域的作用,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都从不同的侧面予以强调。您觉得今年一号文件对农发行的政策指导有哪些变化?变化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宋玮:今年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同时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这说明农发行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尤其是要扩大农业中长期信贷,以加大其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能力。 深层原因在于,蓬勃发展的农村改革实践不断提出更为丰富的金融需求,为适应这种趋势,农发行的业务种类与范围也需要扩展。 何广文: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不是简单地满足农户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问题,对农村发展具有长期战略意义的是那些形成长期生产能力的投资活动,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抓紧出台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中长期信贷支持的具体办法”,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农业中长期信贷业务推进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这符合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的历史逻辑。 主持人:一号文件同时提出,“今年国家将对农民增加良种补贴,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农发行该如何支持种业和其他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其商业化经营目标又如何实现? 宋玮:目前我国种业的产业化发展程度不高、生产较为分散,还没有形成规模经营的能力与效益。因此,在政府的财政补贴扶持下,鼓励农民开发、生产良种,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一本通”来简化补贴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使农民确实感受到政府对培育良种的鼓励措施。众所周知,金融机构在农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方面能够起到关键的引导性作用,在支持种业以及其他农业产业做大做强方面,作为农村政策性银行,农发行通过资源整合、重点扶持,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对农发行而言,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过程中,也要兼顾商业性目标的实现,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以种业发展为例,在种业发展的早期阶段,政府的补贴、政策性贷款的支持是必要的;种业发展逐渐形成规模、产生效益后,将会是农业部门新的利润增长点,金融机构的贷款将逐步由政策性贷款转化为商业性贷款。因此,农发行在支持国家部分政策倾斜的产业与部门的同时也将获得未来商业化发展的良机。 何广文:农村工业化、产业化、组织化,是中国农村不可避免的未来,中国农村各类产业的发展,除了政府的支持以外,离不开商业金融的支持,更离不开政策金融的介入。 政策金融扶持农村产业发展,方式也可以多元化,可以给予直接的信贷支持,也可以给予信贷担保、信贷利息补贴、批发资金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等等。同时,农村政策金融也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推进,政策金融必须商业化经营。当然,需要明确,政策金融的商业化经营,并不等于政策金融机构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竞争。 主持人: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从去年开始,就已经成为各商业性银行机构竞相支持的产业。在一号文件政策指下,农发行虽在这一领域取得了“准入证”,但不占有多的竞争优势。您认为,农发行信贷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哪些固有或后发优势? 宋玮:农发行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备一些后发优势。首先,农发行享有国家信用,依靠市场发债的方式能筹集到成本较低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其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额资金需要,这是其他商业性银行所不能具备的特有优势。其次,农发行在传统的支农金融服务中积累了有价值的信息优势,了解农村不同地区的区域特点和金融需求,这有利于其分区域制定支持城乡路网、水网、电网、信息网、绿化带五大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规划,推动项目建设,更好地履行信贷支农职能。第三,作为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具备引导性和弥补性职能,对商业性银行不愿进入的领域,农发行可率先介入,发挥政策性信贷的引导功能,吸引商业性资金陆续投入;对于商业性银行无法涉及的领域,农发行则可以起到弥补性作用。 何广文:中国农村幅员辽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在传统农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尤为突出。但是,在这些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在经济发展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又难以通过完全商业化的方式推进,政策金融的介入,充分发挥其倡导作用,就成为必要。从长远看,即使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垄断性基础设施资源的使用价值将大大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贷款,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是有可能的。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在一号文件发布之前的几天,央行和银监会就先后提出要警惕“地方融资平台风险”。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多数也是在政府投融资平台背景下投放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您认为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又该从哪些方面早着手早防范? 宋玮:2009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剧增、风险攀升,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基于地方融资平台的农村基础建设贷款无疑也面临着风险加剧的考验,央行和银监会也分别就“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对各金融机构提出警示。在此背景之下,虽然获得了准入证,农发行此类贷款的发放也需要谨慎慢行。 何广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多数是在政府投融资平台背景下投放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信贷急剧膨胀时期,投资热、投资膨胀过度和投资项目选择失慎而出现“地方融资平台风险”,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操作和运转规范的地方融资平台,是可以将风险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之内的。也就是说,借助地方融资平台,介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不是不可能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并值得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银行金融机构的介入。正如发展初期的国家开发银行,其贷款涉及的垄断性资源创造的基础设施领域——水电、铁路、高速公路等,当时商业银行大多不愿意介入该领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领域逐渐成为了商业银行竞争的主战场。农发行如果能够创新性地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某些领域,不但可以抢占先机,而且可以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适度增加投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也许会成为农发行新的、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当然,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配套措施。一是需要政府财政的扶持。二是利于地方融资平台,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分摊和转移风险。三是可以利用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垄断性,通过项目融资、使用权的质押、债权转让、保险等方式分担和转移风险,提高贷款回收率。 总之,对于政策性银行,甚至是商业银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是大有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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