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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创业板扫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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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8月14日 |
创业板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基本就绪,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推出。随着中国开办创业板的脚步临近,创业板这个话题已经成为所有投资者关注的热点。在我们焦急期盼中国创业板早日呱呱落地的同时,不妨把视野放宽一点,看看我们周围的“他山之石”。 创业板市场泛指那些上市标准低于传统交易所主板市场,主要以处于初创期、规模小,但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证券市场。同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具有面向新兴企业、注重增长潜力、较低的上市标准及引入做市商制度等特点,并且强化信息披露和保荐人责任。创业板市场具有为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中小企业融资、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等功能。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境外上市集中在香港的GEM、新加坡的SESDAQ、美国的NASDAQ,此外,还有英国伦敦的AIM、欧交所的Alternext等。
香港证券市场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具有完善的市场体系、自由的投资环境和流动性高等特点,其也是国外资金进入内地的前哨站和内地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跳板。因为具有相同的文化背景,香港也一直是内地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地。 香港市场分为主板和创业板(GEM),从上市要求和费用上来看,香港主板并不适合中小企业上市,而其创业板最吸引中小企业的地方莫过于对中小企业无盈利要求。香港创业板市场强调投资者风险自负和强化上市保荐人的持续责任。 内地公司到香港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条件、申请文件与一般海外上市相比更为简化,其以合规性审核为主,原则上不做实质性审查,主要依靠保荐人的审查和质量担保,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依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后,都可由保荐人代表公司提出上市申请和申报材料。同时由于香港联交所已经和美国NASDAQ 签署了备忘录,一些股票可以同时在两地上市交易,这又为渴望更大规模中小企业融资的我国企业创造了机会。但香港创业板上市费用并不低,占到中小企业融资额的15%,因此,从上市要求看香港创业板更适合国内经营状况较好的中小企业上市。 新加坡证券市场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73年6月14日,经过多年发展,新加坡证券市场已经成为亚洲主要的证券市场。 SESDAQ是新加坡证券市场的创业板。与香港创业板的独立运作机制不同, SESDAQ的上市规则包含于主板的上市规则之中, 而且新加坡股票交易所允许在SESDAQ上市的公司在达到主板上市要求的情况下转移至主板上市。SESDAQ股市对利润指标没有硬性规定,关键是公司的素质和发展潜能。由于新加坡与我国文化背景相同,因此,相互之间易于沟通。 但是新加坡市场对上市企业有明显的行业倾向性,2005年统计数据显示,新加坡创业板比较倾向于制造业和食品业,而高科技类的企业在新加坡市场并不受欢迎。 美国证券市场 我国企业赴美上市,一般会选择纽约证券交易所或NASDAQ。纽交所对上市公司要求很高,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满足。NASDAQ市场相对来讲比较适合中小企业上市,特别是高成长性的中小型企业。NASDAQ证券市场创立于1971年,以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运作,经过数十年持续不断的发展,NASDAQ市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吸引了大量美国乃至全世界的优秀公司在这里上市,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高科技神话。
伦敦证券交易所 作为世界第三大证券交易中心,伦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证券交易所。为满足中小成长型企业进入公开资本市场的需要,1995年6月,伦敦交易所设立了二板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即另类投资市场,又称高增长市场简称AIM)。自建立以来,短短十来年,伦敦证券交易所的AIM市场已经成为全球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市场。 AIM附属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但有其独立的运作规则和管理机构,在AIM上市的关键是要聘请专业顾问(保荐人)。专业顾问在公司申请上市时会协助公司在上市文件中做全面披露,并提供持续协作以符合监管规定。 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优点主要有:上市标准较低;相比主板市场,AIM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比较宽松;对于某个人而言,将提供企业投资税收减免和再投资税收减免等激励以及较快的审批速度。 欧洲交易所 欧交所是第一家泛欧洲交易所,成立于2000年9月,由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和巴黎的证券交易所和衍生产品市场整合而成。2002年初,欧交所又收购了葡萄牙里斯本证交所和伦敦国际金融期交所。 欧交所的创业板市场(Alternext)成立于2005年5月,目的在于为中小企业的上市和发展提供一个规范、便捷、上市标准低、维护费用低廉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企业在Alternext进行公开发售的最低公众持股额为250万欧元;如果不进行公开发售,则只需要满足中小企业融资500万欧元、不低于5个合格投资者认购就可以。任何国家、任何行业的企业,只要连续运营两年以上,都可以申请在Alternext上市。特别是在当前,我国不少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而Alternext将为其提供一个新的选择。 欧交所对我国企业的另一大吸引力还在于它具有比美国更务实的监管体系。美国萨班斯法案要求追究境内外所有上市企业高管的刑事责任,如获罪最高可判二十年,几乎和抢劫罪相当。如果企业要设立符合法案的应对体系,就必须大幅度地增加成本。 相比之下,欧交所的监管体系则更加务实一些。欧交所的监管体系是以原则为基础的,即使有一些成文的规定,如果有的企业确实做不到就可以做出解释,如果解释能被监管机构接受就可以。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特征,是欧交所与美国监管体系的最大差别。 2007年3月,纽交所完成了对欧交所的收购,欧交所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要受萨班斯法案的约束,但萨班斯法案不适用于在欧交所上市的企业。对我国企业而言,这自然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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