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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小额农贷“重贷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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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8月05日 |
编辑同志:
《中国城乡金融报》近日连续刊登了关于加强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的文章,如河南禹州支行利用短信平台使小额农贷利息应收尽收、河南长葛支行邀请外部协管员共防风险……笔者以为,这些好经验的宣传恰逢其时。从近期农行公布的数据来看,农行惠农卡发卡量已经突破2300万张;今年1-6月,农户小额贷款新增333亿元,占全行个人贷款总增量的25%。此时更应该重点关注小额农贷的风险防范问题,不能让小额农贷走进“重贷轻管”的沼泽。 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小额农贷的贷后管理工作: 首先,经营行应严格执行总行、省分行制定的“三农”业务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着重加强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需采取实地检查、电话回访、账户监控等多种方式进行贷后检查。贷款贷后检查内容需及时在CMS贷后管理新系统中登记保存,以便各级管理行在线监测。各行应该落实农户贷款业务“三包一挂”管理办法,对于农户小额贷款各环节责任人,真正做到“尽职免责,失职问责”。 其次,建议农行自上而下逐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总行、省分行应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国家农业经济政策的调整,及时对某一经济层面或行业层面推出准入或退出战略措施,为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及时做出指引。经营行及客户经理在严格执行贷后管理制度时,根据所辖地区的行业形势及客户的经营状况,对于发现的风险信息应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号,果断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此外,经营行在贷后管理中也要充分借助人行个人征信系统,全程监控农户及相关保证人的信用状况。个人征信系统的全国联网运行,为经营行在贷前查询借款人及保证人的信用状况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在贷后管理工作中,个人征信系统的作用却被忽视,客户经理应该充分利用个人征信系统的作用,对恶意拖欠还款的借款人,除对其进行债务追偿外,还要及时将其不良记录输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库,加大恶意欠款人的失信成本。
孟令忠 农行河北泊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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