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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财税政策推动农村水污染治理
发布时间: 2018-11-06 访问: 字体:


■李淼焱

伴随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日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威胁农村的生态安全,农村污水治理成为政府治理农村污染的重要内容。2017年,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等部门制定实施的《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指出污水治理是农村污染治理的关键。发挥财政与税收政策的功能,对水污染治理将起到关键性作用。

从我国农村水污染排放和治理的现状来看,我国农村水污染表现为种植业污染、养殖业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染四个方面。

种植业污染。我国肥料利用率仅为30%-40%,农药利用率更低至10%-20%。未被利用的化肥养分通过径流、淋溶等方式进入环境水体,造成我国地下水硝酸盐污染和地表水富营养化。?

养殖业污染。我国80%的养殖业分布在人口集中且水系发达的东部沿海及大城市周边。据2010年数据估算,我国畜禽粪便排放量达22亿吨/年,是工业固体废物的2.4倍。大量的废水及畜禽养殖粪便被直接排入江河湖海中,造成巨大的环境污染。

农村生活污水。2008年数据显示,我国乡镇生活污水排放的污染负荷是城市的1.5倍。这意味着农村需要花费更多气力治理污水。

农村乡镇工业污染。一部分效益差、能耗大和高污染的乡镇企业被迁移到农村地区。各类造纸、纺织、化工及食品加工厂将污染物直接排入江河湖海,破坏河流生态。

现阶段,我国农村水污染形势严峻。农村生活及养殖业污水设施拥有率在10%以下,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低于20%。全国78%的建制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笔者认为,农村水污染治理不利的经济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导致对污染项目把关不严。地方政府仅考虑招商引资带来的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污染的影响,导致环境评估审查不严;工矿企业占用农地建设项目,缺乏农业环境的配套保护方案,“三废”排放量不断增加,对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环保资金不能满足治理需要。我国农村地区环境治理资金主要靠当地农民自发筹集,国家财政资金有限,基础设施投资中环保设施比重过低。

农村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行政配合能力不足。农村环境保护涉及多个部门,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审批过程缺乏优化,难免出现相互掣肘的情况。另外,基层环境保护力量薄弱,县乡级农业环保站基本处于无机构、无人员、无管理和无经费的状态。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将整治14万个建制村。农村水污染治理涉及1805个县(市、区)12.82万个建制村,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92%。笔者认为,可以综合采用以下几种财税方式治理农村水污染。

运用PPP模式创新农村水污染治理模式。2017年5月,财政部、原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鼓励运用PPP模式参与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污水治理可以采用PPP模式,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融资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运作机制。具体可采取两种模式:一是政府建设公司运营,即政府出资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结合环保企业的技术优势,实行第三方运营管理;二是政府和公司合作建设,政府出让农村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吸引投资,由投资者进行建设经营,政府花钱购买服务。?

综合运用财政的转移支付治理农村水污染。采用纵向转移支付与横向转移支付,针对农村水污染治理给予定向政府补贴。纵向转移支付可以采取平衡地区间水污染治理成本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也可以采用明确恢复地区水质达标的专项转移支付。农村地区间的横向转移支付可以设定为水质收益地区向水质受损地区的补偿。建立水污染治理专项财政基金,帮助地方政府运用高科技治理水污染。

加大地方环保税分成,调动地方积极性来治理农村水污染。201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环境保护税法》,通过税收方式矫正污染带来的外部效应。建议明确地方政府征收环保税的税权和税率,匹配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大地方环保税分成,有利于地方政府与中央形成合力共同治污。

建立农村水污染治理绩效评价机制。建议农村环保部门每月上报环保测评数据,与地方政府的环保税征收情况进行比照,建立水污染环评检测指标与环保税水污染指标挂钩机制,便于长期监控污水治理的成效。

作者为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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