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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施策增加农村金融供给
发布时间: 2019-12-17 访问: 字体:

■冯丹萌

经济日报社近期组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结果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和日常经营方面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资金流动性约束问题。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是现阶段影响和制约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继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因素。如何兼顾质量和效率,使农村金融供给更好地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致力于乡村振兴战略,是现阶段面临的主要任务。

首先,完善农村财政资金的引导保障机制,加强财政力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正确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基本属性,除了经济效益外,应更注重提升财政资金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市场和要素激活作用;同时要根据不同经营主体间的差异,有针对性、精准性地实施财政资金投入政策。对于贫困地区或基础条件较弱的地区,要通过政策性的补助、对口支援等普惠性政策帮助农村地区脱贫。

其次,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提升农村金融供给质量。通过定向降准等方式,降低农村合作银行的准备金率,提升农村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提升农村金融资源的多元化投入,丰富农业的担保机构,提升民间融资对农业发展的合法化支撑力度;加大农产品的采购信息管理建设力度,加强与政府采购平台的有效对接,通过政府采购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促进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鉴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应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生不可预期灾害的赔偿范围和力度。

最后,加大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工具的应用,提升农村金融供给效率,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性循环发展。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大程度是呈现多个参与主体、多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区块链等技术,通过“区块链+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融资”等创新形式来帮助新型经营主体更健康、持续的发展和成长。

此外,要加大对农业类公司上市融资的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强对其的支撑力度,尤其在起步阶段,要适时给予“绿色通道”,提升经营者的发展信心,也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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