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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协力让“共享稻田”助农增收
发布时间: 2020-11-25 访问: 字体:

■张哲晰

近日,又一批吉林省和龙市“共享稻田”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民领取,这场别开生面的“飞地扶贫”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8年8月,宁波市鄞州区工商联分批引导辖区内龙头骨干企业结对吉林省和龙市8个深度贫困村,通过深度挖掘当地资源,探索开启“共享稻田”对口帮扶活动。具体而言,将龙和市8个贫困村的试点稻田划分成若干100平方米的地块,随后由鄞州居民通过网络进行认领,支付认购费1000元,继而获得在稻田收割后的50公斤有机大米和一对一的“私人订制”服务。两年来,“共享稻田”实现销售额1395.2万元,净利润381.4万元,直接带动2600余名贫困人口增收,不仅搭建了一座将贫困群众与捐助者对接的心灵桥梁,更是架起了一座将健康有机产品与消费者对接的经济桥梁,有效激发了双方积极性,做到了“扶”与“贫”的精准对接。

然而,“共享稻田”在传统的产销模式基础上,还被赋予了脱贫、共享、数字等标签,其发展过程中不仅要追求眼前收益,更要强调发展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让“共享稻田”这座致富“桥”建得稳、架得牢,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第一,农民出力。一方面,摆脱“等靠要”思想。幸福是奋斗出来的,贫困户是脱贫主体,必须发挥“主力军”作用。“共享稻田”能够顺畅运转的根本在于保证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这便要求贫困户积极肯干,通过自身劳动获取收入,实现自我价值。另一方面,提高自身素质。生产出高品质的农产品需要现代化技术和先进经验的支撑,贫困户必须从提高自身素质出发,学习掌握绿色技术,开展科学标准化生产,并树立市场思维,产出适销对路的农产品。

第二,组织引力。一是组织发挥村集体力量。贫困户属于弱势群体,在技术、资金、社会关系等方面积累薄弱,不仅衔接市场存在困难,在面临市场风险时更是不堪一击。村集体是村民发展的强大后盾,有必要进一步释放集体力量,培育壮大集体经济,以村集体为依托降低交易成本、消纳市场风险,保护贫困户的权益。二是积极拓展销售渠道。短时期内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政府的超常规支持,如政府引导下的消费扶贫,但攻坚期结束后,必须采取更加市场化的手段实现贫困户可持续增收。应未雨绸缪,建设多元化销售渠道,如更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开办展销会等扩大销路,但也要忌一哄而上,因大量集中上市而影响价格。

第三,社会聚力。一是形成优质优价的消费氛围。生产优质大米必然要增加成本,只有形成优质优价的消费氛围,释放价格的指挥棒作用,使高质量产品维持相对较高的价格,才能保护生产者积极性,让其产得出、卖得掉、能致富。二是培育爱农助农社会环境。抓好农业生产是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强大的爱农、惠农、兴农的助农体系,为贫困户提供全方位有力支撑。

第四,制度给力。一是建立鼓励发展数字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立足新时代我国农情,需加快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释放数字生产力,以农产品电商为依托引领乡村经济发展,为此,应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更多政策支持,助力农村数字经济全面发展。二是通过深化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破新产业、新业态面临的约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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