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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合会国家经济一体化再发力
发布时间: 2023-06-09 访问: 字体:

■张 瑾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合会”)成立于1981年,主要成员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巴林、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阿曼六国。这些国家地处“一带一路”交汇地带,拥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大多属于中高收入国家。卡塔尔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居世界前列,其余五国的人均GDP在14000~44000美元,属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

海合会国家相互毗邻,拥有相似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特征。六国以能源为支柱产业,经济结构单一,工业发展普遍较弱,急需通过贸易便利化和跨境投融资推动各国经济多元化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生动力非常强烈。2001年《海合会国家经济协议》就明确了经济一体化路线,将六国联合成一大区域经济体是该组织的宗旨与目标之一。

海合会成功运行四十多年来,得益于该组织务实的政策和渐进的发展方式,稳步推进了海合会国家的经济一体化,使其成为中东地区极具影响力的区域组织。

2003年正式建立海合会关税同盟后,六国的进口商品实行“一关制”关税,税率5%。2008年,海湾共同市场正式启动。根据相关协议,成员国必须在经济领域给予其他成员国公民与本国公民同等的待遇。在消除贸易壁垒、降低交易成本、统一市场的消极一体化阶段基本完成后,海合会国家还希望建立货币联盟。2010年,以推动货币联盟和发行单一货币的海湾货币委员会成立。但统一货币计划进展缓慢。其后又受欧债危机、地区形势动荡和新冠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发展受阻。

此外,海合会还努力统一投融资法律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成员国以海合会为整体参与国际谈判,与新加坡、新西兰等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与中国、美国、印度、韩国、日本等国进行自贸区谈判。

近几年,海合会在经济一体化方面不断发力。2019年,海合会首脑会议重申完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关立法。随后召开的几届首脑会议达成一系列共识,包括完善海湾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的相关要求、建设海湾铁路网络及粮食和水资源安全系统、鼓励联合项目和投资本地化等。此外,通过了《海合会国家统一产业管理法》《海合会国家国际陆路运输统一法》等一系列法规。2023年5月,海合会商业合作委员会优先讨论了在2024年年底之前确定建立海湾共同市场的步骤,提议组建常设委员会负责处理海合会成员间投资问题以及与商业相关的其他事项。

海合会经济一体化虽取得显著成就,但其区域内贸易和投资流量还远低于实际潜力。以其经济一体化水平和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而言,与欧盟、美墨加自由贸易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海合会国家经济一体化机遇和挑战并存。挑战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

产业单一。除阿联酋之外,其他五国经济高度依赖能源产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发展不足。因此,其经济易受国际能源市场波动影响。

经济互补性差。六国生产要素相似,产品同质化竞争,限制了相互促进经济增长的机会。海合会内部也在寻求金融、运输和能源下游产业的合作,以减少会削弱凝聚力的竞争。

跨境公共交通系统缺乏。公路和民航是海合会国家人员和货物流动的主要方式。铁路、空港的缺乏抑制了人员和货物的跨境流动,限制了市场的扩张和增长。

金融市场不发达。海合会国家目前缺乏统一的金融制度和金融监管协调,金融服务业不发达。

营商环境待改善。在世界银行的营商便利度排名中,除阿联酋之外,其他五国的排名在第61~101位,处于中下游。

面对这些挑战,近年来,海合会国家努力调和内部分歧,合作形势明显改善。2021年沙特等国与卡塔尔恢复全面外交关系,并就经济一体化的原则和政策达成一致。中东地区出现“和解潮”,海湾各国积极寻求新的发展定位,把经济和民生发展置于优先位置。2022年,海合会成员间贸易额超过1000亿美元,海合会国家经济一体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中国在海合会成立之初便同其建立了联系。2010年6月,中国同海合会建立战略对话机制并在北京举行首轮对话。近年来,双方友好关系持续发展。目前,中国同海合会六国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和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随着海合会国家经济一体化再发力,笔者认为,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中国同海合会国家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经济合作的新领域新机遇。

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中国同海合会国家将继续丰富和拓宽能源产业合作。充分利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开展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加强氢能、储能、风电光伏、智能电网等清洁低碳能源技术合作和新能源设备本地化生产合作。金融机构应为“走出去”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支持企业获得相关项目投资机会。

把握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新重点。海合会经济一体化再出发的着力点之一是港口、铁路、机场、电网建设。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本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地区也是中国重要的工程承包市场。相信在亚洲开发银行及金融机构的支持下,中国相关企业的基建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

推动金融投资合作新进展。中国同海合会国家将开展金融监管合作,便利海合会国家企业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成立共同投资联合会,支持双方主权财富基金以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加强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等领域投资合作。金融机构应关注相关金融监管政策的发布,切实做好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数字货币、绿色金融等领域的金融服务。

拓展创新科技合作新领域。当前是一个数字化时代,新时期的海合会国家经济一体化需要科技赋能。中国拥有世界领先的科学技术水平,算力总规模排名全球第二,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中国企业应充分发挥技术、人才、资金和经验等优势,支持中海共建创新创业孵化器,推动跨境电商合作和通信网络建设等领域的数字经济项目取得新成果。

作者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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