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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背景下基层行如何作为?
发布时间: 2014-04-29 访问: 字体:
  随着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大幕的开启,基层涉农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作为基层金融服务的主力军的基层农行,该如何创新、突破,才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农行河南开封分行 白凯元
  
  
  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 “机”与“险”并存的情况下,基层行作为全行的一线经营单位,既要服从总行统一部署,不盲动;又要因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择“机”勃发,就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客户选择上,顺应农村土地产权改革趋势,重点服务三类主体。即参与土地流转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建房农户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业主;拥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创新重点上,结合各地产权改革进展和方式差异,重点突出三个方向。在地方政府出台了明确的制度办法、设置了专业的抵押登记机构、金融同业相关业务试点等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创新和推广基于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抵押融资的信贷产品;在有地方政府为推进农村产权改革和抵押融资而成立政府增信平台或担保平台的地区,探索开展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合作社、政府风险基金等)担保,再以农村土地产权作为反担保的抵押担保创新;在地方试点地区,包括地方政府推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试点区域,探索开展基于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出让收入或开发项目未来收益权作质押、且有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的融资产品和业务创新。
  风险防范上,针对农村土地产权抵押业务的新风险特征,基层行开展业务创新时应把握三条原则。严格确权管理,以农村相关产权作抵押的抵押物必须具备相关权证,所在地区应具备成熟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确保抵质押物处置无碍;严格价值评估,根据农村土地产权取得成本,综合市场交易价格、未来潜在收益等因素,按保守值评估抵押物价值;合理设置贷款要素,根据客户流转土地面积、年均经营收入以及信用状况等合理设置授贷款额度和期限,灵活采取适应客户生产经营特性的多种还款方式,有效避免信贷风险。
  农行三农政策与业务创新部 高级专员 刘献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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