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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放心食品
发布时间: 2016-08-26 访问: 字体:

■赵 刚

近日,一则日本辐射海鲜通过绕关走私卖到我国市场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案值高达2.3亿元。此外,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十二五”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显示,过去五年几乎所有种类的进口食品,均存在不合格情况。笔者认为,伴随进口食品需求的高速增长,其安全问题也应引起高度关注。

近年来进口食品呈不断增长态势。目前我国食品进口额已达千亿美元,五年前我国就已成为全球第一大食品进口市场。进口食品来源广泛,种类丰富,几乎涵盖全部食品类型。进口食品占国民进食量的占比也在不断扩大。由于国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转而信任进口食品,甚至给其贴上了“品质安全、高档时尚”的印象标签。

事实上,进口食品并不让人那么“放心”。《白皮书》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检出的不合格进口食品累计1.3万批、6.8万吨,种类和数量金额也呈快速增长趋势。一方面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压力越来越大。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食品类别成千上万,进口来源地涵盖百余个国家,而且不合格原因也很复杂,检验检疫的复杂性与操作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不合格进口食品逃避监管的渠道越发多元。进口食品供应链长,原料生产、成品加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均有可能做手脚,加之国际贸易、政治等复杂因素,伪装、隐瞒、走私等入关手段繁多。这些未经或未严格检验检疫的食品一旦流入国内,尽管价格低廉,但安全隐患极大。

笔者认为,进口食品虽然披上了洋外衣,但其安全问题依然不可放松。进口食品的安全保障重在突出主体、联合监管。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口食品贸易商必须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及时进行资质备案,积极落实对输华食品出具官方证书制度、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等法规要求。同时不断提升自律意识和食品质量管控能力,严格对照境内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对其交易的产品进行认真审核和筛选,不断完善追溯体系。

加强协同监管能力建设。相关部门应尽快构建从检测、评价、追溯、信息化集成到通关口岸管理的多维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对进口食品实施全过程监管,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同时与检测科研部门加强合作,规范各类食品、不同企业的抽样频次和抽检项目,着力提升应对越发复杂问题的检验能力。与海关、商务、公安、税务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食品走私、逃避监管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实现从“部门监管”到“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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