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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法治农行建设的基础
发布时间: 2014-11-25 访问: 字体: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法治包含两个基本要素,即良法和法律至上原则。其中,良法是法治的前提,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根本。该段经典论述充分强调了法治理念与制度建设对实现法治的重要意义。要建设好“法治农行”,也应努力培养法治理念,强化规章制度建设,狠抓规章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规章制度抓长效、抓源头的本质属性,将各项业务经营活动纳入法治轨道运行。
  培育法治理念,确保“法治农行”建设有灵魂。能否实现依法治行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是否信奉法治理念,即要在心中树立法律至上、规章制度至上的理念。对此,应通过建立普法工作长效保障机制的方式,持续、深入、广泛地推动全行干部员工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增强全员法治观念,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应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决策、融入管理、融入操作,引导全体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经营管理中按照法治的理念、精神和原则来思考和处理各种问题,形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化险的行为模式;应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业绩观,合理把握合规与发展的关系,决不能以违规为代价获取利益,更不允许为短期利益突破法律底线。
  做好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农行”建设有良法。要实现“依法治国”理念在农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具体实践,必须不断推进制度和机制建设,通过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将外部法规要求内化为农业银行全体员工的日常行为。目前,农业银行已初步建立了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基本满足了经营管理的需要,有效传导了外部法律法规的法治要求,对提升全行合规管理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新的改革发展背景下,规章制度建设还有持续改进的空间。对此,要不断反思制度本身的可行性,尤其是要考量制度是否行得通、用得上、管得住;要跟踪外部法规变化,确保规章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促进“内规”积极适应“外规”变化,运用法律手段平衡利益诉求,确保有序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
  狠抓制度执行力,确保“法治农行”建设有实效。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是靠一套严谨规范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的。目前,农业银行已建立了基本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但个别机构仍存在管理松弛、违规操作、重发展、轻合规等现象。要建设“法治农行”,必须狠抓规章制度执行力建设。
  作者:农行陕西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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