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法
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与法

营销要“得法”更要合法
发布时间: 2014-11-25 访问: 字体:
  日前,南京网民朱某状告知名互联网公司百度侵犯隐私权一案暂时告一段落。最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朱某胜诉,要求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即百度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费用和损失。
  这起侵权官司,让笔者联想到了当前商业银行大力提倡的精准营销行为。当下,越来越多的银行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和手段,分析、界定甚至预测客户行为偏好,以此推广和实施精准营销,助推各项业务经营快速向前推进,可谓是“事”得其法。这种做法,很大程度上与百度公司的行为异曲同工。但是,值得反思的是,营销行为不仅要“得法”,更要合法。
  在本案中,原告称,被告利用网络技术,未经原告知晓和选择,记录和跟踪了原告所搜索的关键词,将原告的兴趣爱好、生活学习工作特点等显露在相关网站上,并利用这些关键词,对原告浏览的网页进行广告投放,使原告精神高度紧张,对个人生活造成困扰。朱某遂以隐私权受到侵害为由将百度公司告上法院。
  尽管,百度公司在开庭时辩称,这些都是通过Cookie技术来实现的,而Cookie是一项合法技术,并不涉及隐私,亦不存在侵权行为,百度收集和利用用户上网信息的行为也经过了用户同意。但法院仍然认为,百度公司利用Cookie技术收集原告信息,并在原告不知情和不情愿的情形下进行商业利用,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尽管案件尚未终审,但是一审法院的态度还是再次醒银行——精准营销,同样需要考虑“法律边界”问题,同样必须守法依法。
  可见,在加快新兴技术和手段研究运用的同时,银行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界定,使精准营销得以在“法”的框架下稳健行远。这既是保护员工和银行切身利益的应有之举,也是更广泛地争取客户和社会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更为和谐密切银客关系的必由之径。为有效防控精准营销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予以防范:
  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搜集客户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信息等基础资料时,应遵循“正当、合法、必要”原则,由客户办理业务、接受咨询、参与活动时主动、自愿提供,并要明确告知客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征得其同意。
  建立健全制度。通过新兴技术和手段得到的客户兴趣爱好、生活学习工作特点等信息,会涉及客户隐私问题。只能在银行内部正常业务经营范围内使用,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之外,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可借鉴相关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等业务的成功经验,加快精准营销方面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明确银行和客户各自义务和责任。
  适度合理营销。精准营销应尊重客户意愿,必须坚持“把适合的产品在适合的时候推销给适合的客户”原则,让客户自主选择,达成银客双赢。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11/03 09: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