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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处理”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农行天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徐红霞
发布时间: 2014-11-21 访问: 字体:
  近年来,受国际反洗钱形势影响,我国反洗钱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人民银行倡导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理念,大力推行反洗钱集中处理模式。
  2013年,农业银行在系统内选择5家分行进行反洗钱集中处理模式试点。天津分行作为首批机构,截至今年10月末,已实现对全辖机构可疑预警、风险预警、白名单的一级分行集中化处理,这标志着天津分行反洗钱工作由分散化、更多依靠柜员操作的传统方式进入到集约化、系统化、专业化运作的全新模式。
  通过反洗钱集中处理,天津分行反洗钱工作质量显著提升,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保持天津市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质量考核排名第一。

  取得成效

  通过反洗钱集中处理,天津分行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集约化效果明显。解决了因网点人员变动影响反洗钱工作质量的问题,现有反洗钱工作人员更具专业性;营业网点反洗钱事务性工作内容减少,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重要性和规范性得到加强;网点人力资源得到进一步释放,工作压力得到缓解。以10月份为例,去年同期网点可疑预警处理量为39100份,实行集中处理后,按照同业对此类业务的最低占用时间(每份6分钟)计算,今年10月份共为网点减轻了488个工作日。
  管理成本明显降低。实施集中处理后,分行专职负责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人员有10人,风险管理1人,重点可疑报告审核1人。替代了原先由全行300余人分散处理、22人负责审核的工作量。分行反洗钱工作的精力主要放在对反洗钱中心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管上,所投入的财务成本和管理成本大大降低,同时支行一级的反洗钱合规管理工作量也相应减少,分行合规部门的管理半径相应缩小,管理策略、规章制度、保密要求及其执行力可以快速落实到位,有效降低了反洗钱合规风险。
  防控能力有效提高。研究建立可疑交易监控体系,为内部风险防控提供支持是反洗钱中心的重要职能。集中试点后,天津分行对本地区洗钱类型分析范围逐步扩大,目前已经涉及地下钱庄、腐败等6大类型的数据研究分析,类型分析覆盖范围比集中处理前增加了一倍。
  规范性显著增强。集中处理后,“防御性”报告得到有效控制。可疑交易报告在数量、质量、报告时效性方面比集中上收前有了明显改进。从报告数量、质量和实效性分析,今年天津分行向反洗钱监测中心提交的可疑报告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50%,重点可疑报告数量超过去年全年报告总量,单份重点可疑报告形成时间比集中前缩短50%。
  合规管理全面提升。集中处理改变了以往反洗钱的基础管理模式,由单一化的网点操作变为综合化的分行处理,集操作、分析、管理、评估等职能于一体,初步实现集约化管理模式,管理效能显著提升。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对网点的监督指导作用增强。通过监测督导机制,及时有效规范网点业务操作行为;监测渠道进一步拓宽,集中处理开展以来,业务管理部门履行反洗钱职责意识显著提升,仅10月份,电子银行、计划财务、国际业务、信息技术等部门提供监测线索比去年增加了80余条。

  具体做法

  反洗钱集中处理是一项管理模式创新,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集中处理离不开科学的方法和高效的组织保障。天津分行在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进度、严格项目管理的同时特别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选择合适的集中处理模式。根据自身业务规模、网点布局、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提高效率的原则选择适宜自身的一体化集中处理模式。
  清晰界定反洗钱中心的职能边界。明确集中处理机构工作职责,将可疑交易甄别确认、重点客户分析监测、反洗钱协助调查、白名单管理纳入集中处理范畴,提高集中处理业务类型占比。
  处理好集中处理机构与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的关系,防止职能重叠和管理真空。明确集中处理并不意味着其他机构、人员不再做反洗钱工作,各业务条线应在新的组织框架内更好地履行职责,承担反洗钱工作责任。要求营业网点将重心转移到客户身份识别上来,对客户做好各阶段的识别工作,为开展可集中处理工作打好基础。
  人力资源、技术支持到位,确保集中上收工作效率。反洗钱集中处理模式改革涉及面广,应统筹改革涉及的机构、人员、系统等各种要素,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必须同步或提前到位。
  努力提升集中处理运营效率和工作质量。通过加强岗位培训,优化处理流程,实现反洗钱人员操作专业化、业务处理标准化、风险控制集中化。

  认识体会

  统一思想认识是改革实践的前提。反洗钱集中处理体系改革不是简单对业务处理模式的调整和工作职能的转换,而是对反洗钱管理观念、运作机制、处理方式的深层次、全方位改革。认识提高了,才能使反洗钱工作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产生更多契合点,金融机构才能主动寻求资源整合,建立完善的内部反洗钱政策、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大组织模式创新和技术支持,并通过信息集成与共享,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
  提升工作质量是模式创新的基础。集中处理是反洗钱工作由初级阶段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过程,实现这一过程需要良好的基础环境作为保障,这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具备高品质的反洗钱管理工作质量。天津分行持续强化基础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反洗钱工作质量逐年提升。
  保证资源配置是全面推进的核心支撑。天津分行持续强化反洗钱专业人才培养,借助人力资源改革,配备专业团队,逐年补充骨干人员,从1人专职到目前14人专职。信息是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源头,系统则是反洗钱工作的抓手。因此通过加强行内信息收集、分流、处理、反馈,能够最大限度节约反洗钱成本,并逐步实现风险防控、资源投入、业务发展三者之间的均衡配置。
  促进全面合规是集中处理的根本目标。集中处理标志着天津分行反洗钱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如何利用好反洗钱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发挥信息优势,将反洗钱管理与风险管理、业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相结合,加快内控职能转型,并将其融入合规文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和内在品质,将成为今后反洗钱工作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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