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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支付获正名扫一扫再次成热点
发布时间: 2016-09-05 访问: 字体:

■谭义勋

在央行叫停二维码支付两年后,近日,我国支付清算协会向支付机构下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首次承认了二维码支付地位,这让被监管部门叫停了两年多的二维码支付又重新被人关注。

实际上,近几年二维码发展迅速,从最初的只听说过二维码而不知其为何用,到如今发展到人人扫码、人人参与的局面,其发展速度相当惊人。据了解,两年前,央行曾下发两份“特急文件”,叫停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二维码支付业务。当时主要考虑二维码存在易复制、安全性弱等缺点,在央行对扫码支付这种新型的支付手段缺乏评估和充分了解前,对扫码支付大规模放开后的风险隐患仍有顾虑,因此叫停了二维码支付业务。

而随着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的不断完善,二维码无论在场景运用、客户接受度、信息安全防范上都有了很大进步,为二维码支付的全面放开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二维码支付通常涉及三方主体,即会员单位、特约商户和消费者,会员单位是二维码支付技术的提供方,主要有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结算单位等,特约商户与客户为二维码支付的收款人和付款人,是直接通过扫码完成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对人。这次二维码支付的全面放开,对于三方都是利好,是一个拓展新型市场、优化客户体验的良好契机,但在消费过程中,三方也应各司其职,共同创造一个稳健良好的支付环境。

对于银行等机构来说,首先要严把技术关。遵守网上支付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不断升级完善技术,保证交易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完整性,保障付款人和收款人的信息安全、资金安全,避免因自身技术问题造成违约或侵权事件发生。同时,要强化对特约商户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加强失信惩戒,坚决将特约商户在央行指定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的不良信息排除在外,筑牢防范商业欺诈第一道关口。

其次要依法建立反洗钱机制。发现特约商户发生疑似套现、洗钱、恐怖融资、欺诈、留存或泄漏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的,应对特约商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交易、冻结账户等措施,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防范金融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稳定。

此外,还应完善客户救济保障措施。在发生特约商户违约事件后应主动协助客户寻求救济措施,向客户提供特约商户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及时化解争议。同时还应建立风险赔偿金机制,对于客户因商业欺诈导致的小金额资金损失及时予以赔付,事后再向责任人追偿,使客户在享受移动支付便捷性的同时,也能保障资金安全。

对于特约商户来说,首先,应配合银行等机构完善二维码支付设备,加装摄像头等改善支付环境,确保支付环境安全。其次,应强化诚信经营,要求商户严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客户尽到风险防范提示义务,防止发生利用二维码支付信息不对称盗刷客户资金的行为。

对于客户来说,除了应根据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等级设定限额管理外,还应甄别支付环境、交易对手情况等,尽量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中扫取二维码信息。遇到资金被盗或商业欺诈事件时,应尽快寻求救济措施,从而最大程度挽回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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