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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购”是电商创新还是变相博彩
发布时间: 2016-10-17 访问: 字体:

■王敏慧

在“互联网+”浪潮的影响下,网络购物模式不断寻求创新,在提升购物便捷性的同时,也更加注重消费体验。在此背景下,具有“众筹”“销售”“抽奖”等多种元素特点的“一元购”,以娱乐性和购物性为包装,成为互联网购物的又一热点。

所谓“一元购”就是网站将一件商品按照市场价格平分成若干“等份”,每份1元,按份出售,同一件商品可以购买多次或一次购买多份,当商品所有的“等份”均售出后,网站会根据约定的中奖规则实时计算出参与者中的“幸运儿”,并由幸运儿最终获得该商品。

“一元购”充分利用了人们的投机心理,以高额商品作为诱惑,搭配“1元的低门槛成本”和“现场开奖”的设计,营造出“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的气氛。一方面,这种方式提高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关注度,解决了传统营销模式下推广难、粉丝少、购买率低等问题;另一方面,这种当场下注、当场开奖的方式,也有利于减少客户观望时间,从而帮助商家快速将客户流量变现。虽然最终绝大部分参与者都是“为人做嫁衣”,但是“一元钱购手机”“一元钱购汽车”这种“以小博大”的噱头,加之刺激的实时开奖,使得“一元购”还是受到诸多消费者的关注与热棒。“夺宝平台”等“一元购”网络平台更是呈现井喷式发展,网易、京东、百度等互联网大咖也纷纷入局分羹。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一元购”市场已达千亿元。

但就在“一元购”购物模式迅速走红的同时,客户维权事件络绎不绝,各方质疑声不断,主要集中在其合法、合规性等问题上。对此,某些“一元购”平台宣称其属于“众筹”,而另有部分人士则认为其实质是“彩票”或“抽奖”。笔者则认为,首先,“一元购”并非合法的彩票。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等规定,发行彩票的机构、品种等均应经国务院等相关部门特许,目前我国合法的博彩只有体彩和福彩两种,其他均属非法;其次,“一元购”也并非“众筹”,只是具备了“众筹”的某些特点或元素。“众筹”应有一个共同的产品或项目,众人购买、众人分享,参与者平等“分享”产品或项目的资金或实物回报。而“一元购”参与者购买的仅是抽奖机会,因此最终享受的回报并不相同——“中奖”者“独享”商品,其他参与者则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再次,“一元购”也并不属于“抽奖”范畴。抽奖是购物、签约等交易后的附加体验,属于“赠品”范畴,基础的购物是抽奖的前提条件。而“一元购”并不存在作为前提的基础交易,仅是购买了一次“中奖”的机会而已。

那么,“一元购”的实质到底是什么呢?仔细剖析“一元购”业务模式,笔者认为其具有“彩票”及“抽奖”的射幸属性:当事人的投入回报具有较大的偶然性和概率性,其本质应更接近于赌博,只是普通赌博直接赌钱,而其赌的是商品:从其形式来看,两者都是通过下注少量的钱或财物赢得更多的金钱或财物;从其本质来看,都是在偶然性支撑下的“以小博大”行为;从参与后果来看,两者都具有很强的“引诱性”,大量“一元购”参与者也有赌徒般的 “瘾性”,疯狂、无节制地参与各种“一元购”活动,最终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此外,从“一元购”的现实运作情况来看,“一元购”模式还存在价高物次、售后维权难以及暗箱操作、规则不透明等问题。由于监管部门缺位,“一元购”网络平台鱼龙混杂,参与者还面临着信息泄露、非法集资、商户卷钱走人等风险。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消费者应谨慎对待“一元购”网购行为,避免过度沉溺。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尽早出台政策,明确“一元购”网购的业务属性及其监管部门和监管方式,尽早将“一元购”扶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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