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法
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与法

健全顶层设计优化金融环境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0-11-06 访问: 字体:

■李 颖

10月23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是人民银行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二次大修。本次修订健全了法律框架、填补了法律漏洞,全面设计了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为实体经济营造更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构建现代央行制度体系

为健全金融法治顶层设计,此次法规修订聚焦在以下几方面:

“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被首次立法。《征求意见稿》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写入立法,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本法第一条立法目的开宗明义,旨在落实中央金融改革部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不断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

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此次修订从法律层面明确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明确了央行制定和执行宏观审慎政策的职责定位,提升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监管的有效性。货币政策方面,完善货币政策工具箱,保证货币政策调控科学合理有效。同时填补了宏观审慎政策的制度空白,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明确政策目标,以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穿透式监管为重点,健全七类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

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当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加速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此次修订回应了数字人民币市场热议焦点,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征求意见稿》对虚拟货币监管升级,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征求意见稿》以依法行政为原则,提升央行依法治理能力,完善央行履职所需的检查监督和监管措施规定,增加限期整改、整改承诺制度。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至二千万元等,这较此前法律在处罚数额和威慑力方面均有大幅提升。

维持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格局。继续坚持央行不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不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的原则。同时,不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坚守防范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的底线要求。

金融强监管成为常态

此次修订虽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从修订的显著特征来看,未来商业银行应高度关注以下几点:

关注央行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与处罚标准的改变。在修订后的法律体系下,央行的法定职责将扩展到19项,处于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同时拥有一定的金融监管手段与惩罚性措施。商业银行应注意恪守风险管理要求、依法合规操作。

监管套利难度加大。此次修订除拟订金融重大法律法规草案、金融市场管理外,央行的职责还拓宽到诸多跨行业领域,并且可设立相应的履职平台。未来,金融监管协调性更强,监管漏洞减少。

强监管将成为常态。一方面,修法反映出央行将继续保持强监管、严监管态势,大幅度提高金融违法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支持商业银行自主经营,与商业银行法修订强调利率市场化遥相呼应。

需适应新型货币流通法律环境的变化。数字货币对于支付系统改革、人民币国际化等都会产生深远影响。但应注意的是,数字人民币虽具有数字化特征,并不完全适用实物现金流通监管规则,商业银行应紧盯央行后续制定的专门针对数字人民币的监管规则及法律法规,主动适应货币流通环境的变化。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11/03 09: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