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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发展理念 法治中国开新局
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看过去五年司法为民实践新特点
发布时间: 2023-03-24 访问: 字体:

■吕 乐

党的十九大以来,伴随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也开创出新局面。3月1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总结回顾了过去五年的司法成绩单,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本文根据《报告》部分内容,展现法治中国建设重点领域的新发展新特点新成果。

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金融法治建设是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的根基所在。过去五年,金融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为金融机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力促进了金融改革和创新发展。

《期货和衍生品法》等出台为深化金融机构创新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新规的出台加强和完善了现代金融监管制度,并为金融机构深化改革设定了合规底线。在推动金融改革发展的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涉及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追责期限延长至五年,体现了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决心。自2017年开展市场乱象整治以来,监管机构对银行业持续进行常态化严监管,处罚力度及范围逐年加大。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永恒主题。据银保监会透露,经过艰苦努力,目前重点领域风险由快速发散转为明显收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推进依法反诈依法治诈

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层出不穷。对此,银行业不断提升反诈手段,积极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过去五年,银行业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包括健全反诈内控和安全机制,细化反诈责任分工;开发数据分析模型管控新开账户,重点核验个人客户身份信息真实性,准确评估风险情况;不断优化监测模型,确保对异常账户精准监测;深入落实账户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做好账户尽职调查和对公非柜面渠道交易限额管控;密切警银合作,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合建模、信息共享等方式,借助公安机关“外脑”资源,共同防范电信网络犯罪行为对消费者的伤害;建立预警劝阻规范流程,在业务办理中提示客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对可能已受到电诈的潜在被害人及时作出提醒。

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我国反诈工作进入了依法反诈、依法治诈的新时代,成为国家防范金融犯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过去五年,生态环境立法从量到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方式不断优化、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基本形成了内容齐全、结构严密、框架完整、内在协调的环境法律体系。

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一大鲜明特点就是生态文明正式入宪,生态文明建设的宪法地位、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得到确认。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立法不断增加,横向法律架构日趋完善。在《环境保护法》的框架下,《长江保护法》引领了我国生态文明立法变革,自此我国生态文明立法已从单一的环境保护部门法,发展到整体部门法体系。刑法、民法和诉讼法等传统部门法中积极融入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环境法律体系涵盖领域更加广泛。《民法典》首次将“绿色原则”和生态保护相关条款进行编撰。《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了污染环境罪的最高法定刑,明确列举了四类对生态空间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拓宽了环境刑法打击范围。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正式授予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

目前,我国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已达百余部,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

新时代,对银行业经营发展的法治化规范化要求更高了。对此,笔者认为银行依法经营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抓住发展机遇,加大对“三农”、小微、科创、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有效控险前提下,不断推动流程、产品和服务优化创新。

加强合规管理,确保银行内部操作制度等与法律及监管规定要求保持一致。及时调整优化制式合同文本、业务流程,强化检查监督。

严格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建立消费者保护体系,建立业务办理可回溯管理机制,实现问题责任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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