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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偶然所得纳税说开去
发布时间: 2012-06-29 访问: 字体:
  近日,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开出巨奖,北京一彩民独中5.7亿元,成为迄今为止中国彩票界的第一巨奖。巨奖得主已于端午节前夕领奖并缴纳1.14亿元的“偶然所得税”,仅这一数字,就足以排名中国彩票历史巨奖前10名。
  这“偶然所得”的名堂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这一收入也是需要纳税的,税率为20%。联想到目前工资、薪金所得税率最高已累进至45%,这一税率其实并不高,而且,对于这种意外之得,幸运儿们在缴税时肯定是很爽快的,这也是经济学为什么把这种对彩票的税收称为“无痛税收”。
  但是,其他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就不是无痛的了,甚至会让人觉得肉疼,最典型的是稿酬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稿酬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同样为20%,跟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资本利得等应用相同的税率。
  这里显然蕴含着巨大的不公平。因为但凡写过稿子的人都清楚,写作是一种体力加脑力的双重劳动,这种呕心沥血所得的收入,却跟包括买彩票、收房租、炒股票在内的意外收入或财产性收入适用于同等税率,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而且,稿酬收入的起征点跟30年前一样,仍然是800元,而同期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经由800元上调三次后达到了3500元。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改善空间是很大的。但近些年来,除了对起征点、利息税等一些细项做了小修小补之外,并没有其他大的动作。社会上普遍呼吁的按照家庭征税、适当下调税率、对资本利得和偶然收入等采取累进税制等诉求,仍然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除了所得税之外,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大头实际上主要是流转税,前者占比不超过30%,后者则超过70%。流转税属于间接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但,不要以为流转税主要由企业缴纳、与普通民众无关,它最终还是要由消费者来埋单的,因为间接税的特点就是可以层层转嫁至下一环节、直到进入消费者手中。
  有学者统计过,如果购买一辆20万元的车,购车者事实上承担了相当于车价40%左右的税,这还不包括在使用过程中承担的燃油消费税等;而诸如消费烟、化妆品等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商品,个人承担的税可能更重。
  西方有句谚语,“只有死亡和税收是不可避免的”,这点在当下的中国表现得更为明显。即使你的个人所得达不到起征点、即使你是一个不用缴纳农业税的农民,只要你在市场上买东西,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为国家的税收增长做出了贡献。
  从当下时点来看,中国经济仍处于下行阶段,由于货币政策忌惮物价反弹不敢轻易松动,财政政策应该成为更为重要的抓手。财政政策的积极不应只体现在项目审批和财政支出的加快,还应将减税作为主攻方向。因为,只有还富于民,保证居民有钱消费,中国的经济增长才有更坚实的根基、此前喊了多年的经济结构转型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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