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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跨境投资:梦想照进现实
发布时间: 2013-12-13 访问: 字体:
  在市场的期待下,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以及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多方面勾勒出了一幅未来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路线图。

  个人可参与跨境投资
  《意见》共30条,除总体原则外,主要包括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以及监测与管理这六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突破最大的当属个人跨境投资,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个人或个人企业可以突破QDII制度进行海外投资;个人企业可以通过海外融资获得便宜资本;境外个人可以通过中国金融机构进行境内投资。
  这对于手上持有大量资产,寻找投资机遇的客户是个喜讯。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最新的“2012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报告”显示,2012年高净值人群资产加速向海外配置,调查人群中,拥有海外资产人数占比达25%,比2011年提升8%,资产规模越大的客户使用海外金融服务的概率越高。
  因此,笔者认为此政策的出台可以解决几种客户的需求:资产量大,打算进行全球化资产配置的客户;担心政治风险、环境风险而准备移民的客户;认为国内金融市场产品单一,想到境外投资保值、增值的客户;想享受境外低息贷款、降低融资成本的客户;在境外已有企业或已移民到境外,需要把一部分资金流回国内投资的客户。

  私人银行业务有待开发
  调查显示,选择投资、移民的客户群体主要来自私企老板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中产阶级,这与私人银行的主体客户结构相吻合。因此,对外投资的放开将促进私人银行跨境金融业务的发展,提高区内客户投资境外证券和境外衍生品以及投资移民的需求。
  面对这样的机遇,私人银行应加快产品线创新,抢占市场先机。如内保外贷、外保内贷业务有待开发:资金以理财产品或存款形式留存银行,境外分行作为授信行满足客户投资资金需求,境外分行也可以创新出对应的理财产品,为客户进行资产配置,部分资金在境外分行购买理财产品,其余可以用于实业,或以移民资产的形式汇出境外。
  香港银行业的存贷组合产品或将迎来春天。在自由市场利率、混业经营的香港大环境下,产生了人民币存款利率高、港币贷款利率低的结果。因此,存入高息货币,贷出低息货币,反复操作多次后,就会产生套利收益。据悉,香港多家银行的存贷组合每年套利利率均在4%左右。因此,客户在不占用资金的情况下,每年还能有收益。由于之前资产出境受阻,此项业务大多只能为在香港有资产且短期内不能回国的客户操作,目前的个人跨境投资政策放宽,将大大提高此项业务量。
  《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指出,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移民海外,富裕阶层正成为新一轮移民主力军,个人资产超1亿元的超高净值企业主中,有74%已经或正在考虑移民。但是由于主流移民国家要求移民资产必须有合理的资金出境渠道,保证移民项下资金的合法性,把大部分资产在境内的打算移民人士拒之门外。此政策的出台或将令中国海外投资移民潜在人群上升,私人银行跨境移民服务可为客户解决此项需求。
  既然以上的业务这么好,有人提了很有趣的想法,说背一麻袋钱去行不行,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上海自贸区是金融创新的试验田,大量资金大进大出的套利交易,将给境内货币调控与金融稳定形成较高的压力,也将加重银行洗钱审查的工作量。
  那么,私人银行应该怎么做,既保证客户利益,又防范洗钱风险呢?在做到“了解你的客户、尽职调查”的同时,还应从业务设计上规避风险,即要求客户证明合法收入来源,控制洗钱风险;要求客户提供有效的用途证明,防范外汇资金随意出境风险;汇划资金到达账户是监管账户或银行出具保函的同名个人账户,确保一旦投资移民失败或境外投资完成后资金返回中国境内。

  相关链接:境内外居民投资将互不受限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境内个人只可通过银行、基金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意见》出台后,自贸区内个人不再受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限制,可自行投资;个体工商户可向境外放款。
  目前,境外投资者想要投资中国的股票或债券,必须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RQFII)的牌照及额度。意见出台后,对于在自贸区设立机构的境外企业,相当于开放了QFII额度;其能发行人民币债券,相当于把“点心债”(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计价债券)从香港移到了上海。境内机构则可在区内设立管理全球子公司资金的财务中心,摆脱繁琐外汇管理的不便。来源 《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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