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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提质增效下的金融思考
发布时间: 2016-08-16 访问: 字体:

■陈琦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最为突出的特点是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增强,而居民对农产品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为化解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矛盾,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这对我国农业生产从“高产量”到“高产能、高品质”转变起到了强有力的助推作用。

提质增效的必然路径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仍以小散农户经营为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农业经营模式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亟需通过培育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除此以外,农业生产如要满足供给侧改革的要求,逐步实现现代化,还需在以下方面着力:

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仍以粗放型方式为主,在农资施用、科技应用、循环生产等方面存在较大不足。为此,通过加强科技应用、优化农资施用、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国家在这些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持续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如,在粮食生产上提出了“藏粮于技”的目标,在农资施用上提出了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等。

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当前我国农田产能较为低下,中低产田仍占三分之二;农田灌排设施薄弱,农业灌溉用水有效率不足50%。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在当前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的双重约束下,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显得尤为迫切。为此,国家制定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在内的多项重大工程计划,并将投入大量财政资金进行建设。

金融支持的关键要点

根据当前国家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思路,金融机构应围绕农业生产提质增效这一核心目标,重点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具体而言,应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选准客户群体。围绕三大领域,服务代表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优质客户群体。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重点支持全国七大农业主产区内土地流转规模较大、集约化经营程度较高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财务制度规范、经营稳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方面,积极支持具有技术、资源优势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优先支持高效化肥、低毒农药兽药、优质饲料企业发展;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为农业科技研发、新技术推广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升级项目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动对接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政府规划范围内的项目承建企业,择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配好信贷政策。金融机构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和建设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精细化、高匹配的信贷支持政策。对代表农业供给侧改革方向、发展前景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绿色农资生产等客户群体,可适当放宽业务准入要求;对从事农业种养殖的客户群体,应根据不同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生长周期,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对从事林果种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长周期经营客户,在前期资金投入较大、还款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可设置一段时期的还款宽限期;对有财政资金支持且具有公益或半公益性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在利率上可给予优惠,并向政府争取财政贴息。

创新专项产品。与其他行业客户相比,涉农客户担保品相对较少,在产品创新上,应重点研发以担保创新为主的信贷产品。根据第二还款来源稳定、价值可控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客户群体,创新专项信贷产品,来匹配客户的实际需求。对从事农产品种植的客户,根据当前我国农村财产确权的推进情况,重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等“农地金融”产品创新;对畜禽养殖、农资生产等客户,探索设计动物活体抵押、农资抵押等信贷产品;对承担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客户,创新以土地承包收费权、供水收费权等权益单独质押的产品。

做好风控工作。农业具有天然的弱质性,金融机构在涉农业务上应更加注重风险防控。对从事农业种养殖经营的客户群体,在准入环节应重点研判其是否具备防灾、防疫能力,是否采取了投保农业保险等措施;在贷后环节,重点跟踪客户资金流向,确保贷款真实用于农业经营,防范资金挪用风险。对从事多元化经营的大型农业集团,应特别关注其跨行业经营效益,重点加强企业的非主营业务风险管控。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重点关注国家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时退出产能落后、业绩不佳的客户。

作者:农总行信用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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