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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融创新促进城镇化发展
发布时间: 2016-05-27 访问: 字体:

■杨思群

“农民安家贷”是一个金融服务“供给侧”的创新产品。这个金融创新从短期看对三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有着重要的意义,从长远看对促进农村城镇化发展、提高“新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状态有着重要的意义。

“农民安家贷”产品的核心内容是针对从农村移民到县城和中小城市的农民的金融服务产品。一般认为这些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或无法获得稳定的收入,因此向这些农户提供的信贷可能风险较大,属于“次级贷款”。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似乎又不完全是这样。很多在中小城市或县城生活的农民并非没有收入,只是他们的收入缺乏透明度或难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现在很多在中小城市生活的农民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很多在中小城市生活的农民其实是中小城市中的居民。这些农民有实际的在城镇购买住房的需求,也有购买的意愿。但由于现有的住房按揭贷款的制度化设计,使这些农民大多被排除在住房按揭贷款范围之外。显然,这种状况不利于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也妨碍了三线城市的发展。

“农民安家贷”是一个重要的创新,其主要创新点是接受进城的农民收入状况的现实,实事求是地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机制的设计。首先,在山东、安徽等地,农业银行针对“新农民”的特点简化收入认定,通过多种证明判断农民的贷款偿还能力。其次,帮助农民减少住房购买中的税收和担保费用,从源头减轻农民负担。第三,进行新的制度设计降低系统性风险。在安徽,农行在风险控制机制上采用政府购买担保服务,不仅降低了农户购买住房时的费用,而且在担保期有效控制了风险。这种制度设计表面上看政府付出了一部分应由购房者支付的费用,但从三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效果看,政府增信的少量付出实际上盘活了整个产业链的资金。第四,营销策略创新。“农民安家贷”作为一个创新的产品,在开始时并不被农民所熟悉,农行山东分行、湖南分行等在营销上都采取了“走出去”的营销方式,除了走进住房项目现场,还深入集市、农村进行营销宣传。

从上述特点可以看出,“农民安家贷”不是“次级贷款”,该产品在贷款偿还能力判断以及风险控制方面有着既事实求是又切实可行的机制设计。该产品可能并不象商业银行在大城市按揭贷款那样有很高的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但可以预期其资产质量水平会高于向一般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质量水平。不过,“农民安家贷”正在发展和试点的初期,对这个产品的潜在风险应进行一些压力测试或分析。

农行在向具体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竞争力可能低于一般的小额贷款公司或农信社,但是,“农民安家贷”完全可以成为农行在农村地区和小城镇的品牌性战略产品,这种产品既可以提高农行在县域金融服务的竞争力,也可以起到短期“去库存”的社会效益。长远来看,“农民安家贷”是一个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的优秀金融产品。

在我国目前仍对贷款进行数量控制或调控的情况下,推进“农民安家贷”的发展,除了农行应积极申请“农民安家贷”规模不受贷款规模限制外,央行应考虑给予“农民安家贷”规模抵减存款准备金缴存数量的政策优惠。

作者: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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