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点评论
当前位置: 首页 > 时点评论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大有作为
发布时间: 2018-10-09 访问: 字体:

■高 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需要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数据显示,到2017年年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30.95万亿,同比增长9.64%,但是低于人民币贷款增速3.56个百分点。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三农”互联网金融蓝皮书》数据显示,我国“三农”金融缺口资金达到3万亿元以上,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是金融机构的职责所在。其中,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服务三农的“国家队”和主力军,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机构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发展乡村普惠金融,健全金融支农组织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继续发挥农业银行、农发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银行机构的重要作用,发挥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的自服务功能,建立完善农业担保、信托、基金、保险、资产管理等机构。着力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发展手机银行APP、支付宝、微信等新型电子支付渠道,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覆盖水平。

二是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改善和优化金融供给整合业务渠道,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提升金融供给的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比如,研究定制个性化信贷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逐步放宽贷款抵押物范围,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大额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险保单质押、土地流转收益保证等贷款业务。另外,还要创新服务模式,引导持牌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效益,从而更好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和发展。

三是瞄准重点领域和重点主体。落实中央要求,围绕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有序流转,将服务对象锁定为种粮为主的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服务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努力开拓扶贫领域的服务市场,将带动贫困户作为支持重点。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于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瞄准重点根植于县乡村,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彰显地域特色、体现乡村气息、承载乡村价值的乡村产业。发挥政策协调效应,将各级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优先支持范围,针对先建后补的财政补助项目给予等额贷款担保,有效解决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缺口问题。

四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严把贷款风险。从种养周期、经营收入、从业年限、性格特征、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风险评判,将经营的成长性、主体的诚信度、涉农业务的关联性作为衡量信贷担保准入的主要标准。加强事中监管,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业务评审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优化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全程风险管理模式,将风险防范融入到项目受理、立项、尽调、评审、放款和保后管理等各个环节之中。

作者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03/15 09: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