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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促资本市场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 2018-11-20 访问: 字体:

■本报特约评论员

11月16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从《办法》中可以看到,此次退市新规有两点主要的边际变化。

第一,细化退市情形认定。上交所在原“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大领域的基础上,明确4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深交所则表示区分IPO造假、重组上市造假、年度报告造假、涉及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形。两交易所均响应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新增社会公众安全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第二,大大提高退市实施效率。将暂停上市期间由一年缩短为六个月,对于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进入退市程序的公司,将不再允许其恢复上市,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需要在股转公司挂牌转让满5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重新上市,避免退市过程出现不必要的反复,引发市场投机炒作。

短期来看,严格退市有助于防范放宽并购重组带来的负外部性,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发展。自资本市场逐渐“松绑”以来,市场风险偏好不断上升,炒作之风愈演愈烈,违背了政策本意。根据统计,10月19日至11月16日的21个交易日中,剔除新股外,超过9日涨停的个股共14支,股票价格都小于4元,其中8支为ST和*ST股票,*ST长生连续七个涨停板,恒立实业涨幅近三倍,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退市新规落地后,深交所即刻依照规定启动对长生生物重大违法退市机制,*ST长生11月19日起停牌,对市场审美的纠偏起到了一定作用。

从政策意图上看,前期一系列市场政策重在缓解流动性危机而非鼓励炒作低价股,本次退市新规出台某种程度上是对市场预期的修正。

从制度规范的角度看,退市新规促使股票市场向形成良好的优胜劣汰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退市新规有可能是推出注册制的铺垫。

从对市场的影响来看,短期即使监管放松并购重组、放松对游资等的监管,但并不意味着鼓励市场炒作垃圾股,退市新规将加速退市风险警示个股的筹码出清,短期市场对于业绩差的问题公司的风险偏好将受到压制。长期来看,新规将补充健全资本市场的制度体系、严肃市场化退出机制,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引导价值投资理念,未来投资者将逐步摒弃市值偏好,建立以业绩基本面为核心的投资体系,绩优成长股将获得资金的青睐,对市场来说是长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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