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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规则修订资本市场给力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 2018-11-22 访问: 字体:

■黎 攀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近日,证监会对再融资相关政策做出了符合市场诉求的修订,放宽资金用途并缩短融资期限,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挥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功能促进发展。证监会此次修订规则,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是积极落实中央精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对比证监会于2017年2月修改的再融资规则,此次修订主要体现了“两个变化,两个不变”的特点。“两个变化”是指,一是明确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二是对再融资时间间隔的限制做出调整,将18个月的间隔期缩短为6个月。“两个不变”是指,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方式有配股、发行优先股以及非公开发行等,本次修订的新规意味着上市公司为了补充流通资金以及偿还债务进行再融资是被允许的,并且所募集资金可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年初以来,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凸显,上市公司也陆续出现流动性风险或债务危机,本次修订有利于上市公司补充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的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经营风险。此外,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较弱,但其日常经营、研发等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允许相关企业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比例予以突破,也是证监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力措施之一。

本次将再融资的间隔缩短为6个月,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将更加灵活便捷,有利于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再融资计划。此前对再融资时间间隔作出限制,主要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过度融资。目前上市公司已初步建立了理性融资的理念,同时最近两年我国宏观经济整体增速有所下滑,上市公司作为中国经济优质企业的代表,适当降低其再融资的时间间隔限制,允许企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融资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的发展。此次缩短再融资时滞,在当前信用紧缩的背景下,进一步提高上市融资效率,对于缓解流动性有重要帮助。

同时,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从“量”上保守限制了约20%以上的再融资,新规对蓝筹股的影响相对中性,限制的主要是市值管理驱动和套利交易型的中小市值股票。从以往的定增发行情况来看,部分公司在发行股份时拥有相当规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新规的实施将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让真正需要资金的公司拥有更多的机会。

总的来说,此次修订有利于缓解企业债务压力,降低企业流动性风险,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其可以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同时,合理融资也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挥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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