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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金融防汛抗洪的“水上长城”
发布时间: 2020-07-10 访问: 字体:

文/赵 刚

今年全面入汛以来,持续强降雨导致20余个省区上千万人受灾。国家防总已于近期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防汛形势严峻。

“抑洪水而天下平”。滔滔洪水考验着我国的防汛抗洪能力,亦考验着社会各方的责任担当。7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了部署。汛情面前,金融机构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秉承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的精神,一方面多措并举,在确保自身机构和人员安全的基础上,尽力保障受洪灾地区基本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充分认识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发展的重要意义,助力打赢防汛抗洪这场硬仗。

金融支持水利发展是加强社会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民生短板的必然需要。水利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生态环境改善的保障系统,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相关部门也多次发文强调要加强金融支持力度。水利建设作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两新一重”有效投资的其中“一重”,也将成为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发展的新机遇。金融机构应勇于担责,顺势而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构筑金融防汛抗洪的“水上长城”。

建立营业机构汛期预防和应急机制。金融分支机构应因地制宜,成立防汛应急机构,健全防汛应急响应机制。汛前及时做好物资准备、队伍组织和检查预防工作。汛中强化信息采集与情况报告,全力保障客户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次生灾害发生。讯后应及时盘点分析财产受损和业务中断情况,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强化运用水利PPP模式融资支持力度。堤防、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等水利项目,大多为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经营性现金流入较少,需要政府深度参与,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融资。金融机构应按照行业监管部门PPP业务操作指引,坚持合规原则和高质量发展标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行业龙头和优质水利投资建设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且已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的项目,加快项目审批效率,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切实发挥当前形势下水利建设项目对于我国经济补短板、稳投资的重要作用。

完善“水利专项债券+”综合金融服务。今年地方政府大幅增加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对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长的重大水利工程等项目,鼓励发行10年期以上的长期专项债券。金融机构应抓住政策窗口期,及时开展银政对接,主动参与债券发行,持续加大承销力度和自有资金投资配置。聚焦重点专项债项目,提供银团贷款、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元化配套融资支持。紧跟资金流向,主动匹配支付结算、投融资顾问等一揽子综合服务。

开展水利领域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对于水电站、供水工程等经济效益较好、能够通过使用者付费方式平衡建设经营成本并获取合理收益的经营性水利项目,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积极研发新型信贷产品,创新融资主体剥离特许经营权或资源开发权等模式,探索供水、发电、旅游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缓解项目资质、抵押担保等方面融资难题。对于产权清晰、具备稳定现金流的已建成项目,积极助力进入基础设施REITs试点,通过项目收益权转让,盘活水利设施存量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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