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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或开启合作金融新时代
发布时间: 2009-02-25 访问: 字体:
  最近,银监会和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积极构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动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
  《意见》明确要求从五个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其中第五条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要。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在整个农村经济体系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农村金融要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逐步建立起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合作金融发展最艰难的阶段是创建期。在这一阶段如果没有外部的捐赠、拨款或贷款,合作金融将很难持续走下去。合作金融的原始本金(或称种子资金)可以通过货币发行的方式,或者是财政扶贫注资的形式,由政府向农村无偿提供,同时吸收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同时合作金融也可以考虑在社员内部吸收存款,存款利率由社员讨论决定。从金融安全的角度看,只要合作金融不对外设柜台,只在社员内部相互融资,就不会引发金融危机。
  (详见本报今日B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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