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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农”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专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王曙光
发布时间: 2014-04-30 访问: 字体:
  4月中旬,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了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六条措施。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了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举措。国家层面政策的密集出台释放出哪些信号?对于农金机构将带来哪些影响?对此,本报记者日前专访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王曙光。
  记者: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对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进行部署应该说在今年尚属首次。您如何看待此次会议释放出的政策信号?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对涉农金融机构带来哪些影响?
  王曙光:国务院召开会议专门对金融服务“三农”进行工作部署,对于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向社会公众和农村金融机构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政府将通过更加灵活和优惠的扶持措施、更具有市场化特征的制度手段、更兼具农村发展与扶贫的均衡性政策框架,来大力推动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从而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升级转型注入强大动力。
  毫无疑问,在新的政策框架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局面将加剧,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市场竞争结构将加快形成。未来的趋势必定是农村金融的供应主体更加多元化,一个包含大、中、小、微不同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新体系正在形成,商业金融机构回归农村的态势明显。
  记者:会议及《意见》均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有哪些意义?未来推进应该从何处着手?
  王曙光:发展普惠金融是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战略举措。发展普惠金融的要点是满足农村日益多元化的融资需求,这就要深入研究不同主体的融资结构和风险特征,并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农村金融的需求日益旺盛和多元化,农业企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以及农村小微企业等都有强烈的融资需求。这些主体的融资需求很强烈,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比较多元化,这对农村金融而言是一个机遇。
  同时,发展普惠金融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满足欠发达地区农民的融资需求,以此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避免收入差距拉大。未来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填补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区,要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到这些地区开展金融服务,推进扶贫开发力度。
  记者:会议提出,要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具体可从哪些方面着手服务现代农业发展?
  王曙光:以金融手段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首先要注意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比如说土地政策。随着土地制度变革的深度推进,困扰农村金融供给的瓶颈,如抵押担保问题,得到极大缓解,有利于推进农村金融领域的产品创新。
  其次,要关注整个农业产业链的构建。现代农业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农金机构要围绕整个产业链来提供金融服务。
  最后,要注意,现代农业体系的金融支持还是一个综合性的金融服务问题,不单是信贷支持,而且包括信托、担保、农机租赁、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等其他金融形式,这些金融形式要相互配合,才能有好的效果。
  总体来说,当前政府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正在体系化和配套化,相关政策措施都非常务实,切中要害,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这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

  相关链接
  4月1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六项金融服务“三农”的措施: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加大政策支持。
  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九项举措: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稳步培育发展农村资本市场、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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