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观点

以史为鉴破解“温州之困”
发布时间: 2011-10-26 访问: 字体:
  最近,温州民间借贷风波被炒得沸沸扬扬,温州地方政府的因应政策也引起各方热议。据报道,温州市日前制定了金融改革创新行动方案,方案的核心是,在未来着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和股权投资机构等四种市场主体,并从配套服务和监管等方面提供保障。这些方案的出台,对治理民间借贷、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将起到重要作用。
   实际上,这些做法并不新奇,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温州也发生过比较严重的民间借贷危机,苍南、乐清等地的“抬会风波”和“排会风波”是中国当代民间金融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当时温州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在发生“倒会事件”后,采取了积极处置、分类管理、管制与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既有效地遏制和取缔了非法的金融投机诈骗活动,同时又保护和引导民间金融组织向规范方向发展,这些做法值得现在的地方政府借鉴。
  20世纪80年代中期温州地方政府的危机处置和监管政策框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效保护、规范和疏导合法的民间金融组织及其融资活动。当时的温州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遵循“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原则,即对合法的民间借贷和民间金融机构采取疏导和保护的政策,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地下钱庄和经营性的“呈会”也并未采取简单取缔的办法,而是采取比较柔和的“过渡性措施”,使民间融资秩序得到有序的引导和管理,并设计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机制。第二,严厉取缔和打击非法的金融诈骗投机活动。对于当时民间带有高度投机性质的排会和抬会等金融组织形式,温州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的政策指向非常清晰,即进行严厉取缔和打击。第三,危机处置中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和保障金融安全原则。1986年,温州乐清“抬会”倒会后,给社会造成严重混乱,为追回会款“会脚”们都是全家出动寻找“会主”,最后甚至发展到到处抓人质的情况,造成社会秩序一片混乱。1986年3月,温州市委派出调查组帮助乐清县清理会案工作,明确将“抬会”定位为金融投机违法活动,并“区别民间借贷中直接拆借、经营性呈会和金融投机活动,分别采取允许存在、逐步取代和坚决取缔三种不同对策。”第四,构建多层次的资金融通市场,调动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体系两方面的积极性。此外,温州市政府还积极进行浮动利率改革,推动信用社和银行根据当地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平均资金利润率水平不断调节利率水平。同时,还鼓励信用社开拓经营领域,试办资金委托、信用咨询等新金融服务项目,并鼓励在有条件的乡镇成立集体金融服务社,办理资金委托业务,这些资金服务社对民间信用活动起到很好的引导和调节的作用。
  有效控制民间金融机构风险、提高资金融通效率的最重要手段,应是加快正规金融机构的改革,形成由银行信用、合作社信用、社会集资、民间信用等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融通市场。其中,银行信用和信用社信用是农村资金融通的主导性力量,社会集资和民间信用是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温州市地方政府应认识到,要控制区域金融风险,合理引导和管理民间金融组织,首先必须对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进行改革和创新。正规金融机构加快改革,使非正规金融组织存在的必要性下降,同时也鼓励了那些规范的民间金融组织正常地开展金融服务,这是保障区域金融安全的治本之策。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2/12/29 1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