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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失信者决高下
发布时间: 2011-10-26 访问: 字体:
  近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目标是解决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这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大大的利好消息。
  人人讲诚信的社会,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幸福家园。市场经济的运行形式是分工和商品交换(或者说交易),任何交易都建立在交易双方彼此信任的基础上,只有信赖对方会秉承交易规则并遵守承诺,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才会实施交易。若是缺失良好的社会信用,市场经济运行会举步维艰,为市场交易主体融通资金的商业银行也难独善其身。
  但问题是,商业银行应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国务院部署制定的社会信用体系规划要求,“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让大家借助征信系统发现诚实守信者和作假失信者,通过拒绝和作假失信者发生交易,“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法律法规已经规定,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各类信贷业务信息,让原本分散的信用信息经过整合后为大家共享,是商业银行必须做到的法定义务。
  但更重要的是,商业银行还应为维护自身权益与失信行为作斗争。贷款发放出去以后,遇到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怎么办,清收过程中遇到地方政府干预怎么办,胜诉后遇到法院执法不公怎么办?面对这些问题时,商业银行该如何自处?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要求,因此,商业银行有自己的选择余地——既可以选择坚决斗争,也可以选择认栽服软。不少理性的经营者认为,从诉讼成本效益的角度考虑,从与地方政府或地方法院维护长远关系的角度考虑,或许不计较一城一池,放弃当下小部分利益,着眼好的整体、放眼好的未来是必要的,似乎一争到底是感情用事或者政治不成熟的表现。然而,笔者却认为,这种观点并不可取。失信者侵害信用,商业银行需要信用,只要还搞市场经济,双方的斗争就已经被注定。良好的社会信用不会在我们无所作为时横空出世,它只有在我们和失信者的不断斗争中才有可能被创建。
  选择放弃斗争,对失信者认栽服软,丧失的不仅是经济利益,还包含对人格利益的放弃。每一份经济利益上都蕴含着完整的人格。在古老的罗马法中,财产的意思是“这是我的东西”,侵害财产,意味着侵害的不仅是“我的东西”本身,更是“我”这个人。经济利益受到侵害之后选择忍气吞声,希望侵害之人下次别再这样,得到的必是侵害之人对你人格的轻视,日后遭受更多更大的侵害并非不可想象。所谓的诉讼成本效益,不知道能不能计算出人格利益价值多少?在我们自己尚不尊重自己时,所谓的维护长远关系,指望失信者日后尊重我们,不知道胜算能有几何?
  再者,选择放弃斗争,对失信者认栽服软,丧失的还有作为社会一份子对这个社会本该有的担当。国务院的规划部署不能靠国务院自己去执行,它需要靠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所有市场交易主体去执行,否则它就只是自说自话的一纸空文。只有人人喊打时,老鼠才不敢过街。当失信者认识到自己的每一次失信行为都必将会受到每一个交易主体的坚决斗争时,相信我们的社会信用环境会远远好于现在,我们离安享幸福的彼岸生活也会不再那么遥远。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业银行原本是为了自己的,对失信行为的每一次斗争,都有着极崇高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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