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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不可对小额信贷因噎废食
发布时间: 2011-07-13 访问: 字体:
  虽然这些年小额贷款在全世界范围尤其在亚洲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是福利主义和制度主义之争仍未停止。两者在作用、贷款对象以及监管措施上的差异,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界定并在实际中予以有效执行,小额信贷的痼疾就无法根除。
  2010年10月印度安德拉邦小额信贷危机以及尤努斯下课风波就是两者矛盾的集中体现。印度安德拉邦小额信贷危机就是因为国际热钱及私人资本的进入使得小额信贷过度商业化,各私营小额信贷机构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政府主导的“妇女自助小组加银行”项目间竞争激烈。政府认为自己的项目才是真正帮助穷人的低费率贷款。小额信贷机构的费率高却能吸引更多的客户且实现更高的还贷率,政府怀疑商业小额信贷机构有强制性商业行为,如霸王条款等,同时指控商业小额信贷机构业务的不透明和使用高利贷,推出了限制小额信贷机构的法令。而私营小额信贷机构不当的催收行为造成了一些严重后果,加上媒体的渲染和政客的不当干预,造成了多输的局面。
  最近小额信贷行业另一危机就是尤努斯下课风波,其源于丹麦记者汤姆·海内曼为挪威广播公司拍摄的纪录片《深陷小额债务》。该纪录片指出孟加拉的小额信贷并没有让穷人真正脱离贫困,有些人甚至深陷债务泥沼;另外,该纪录片还揭露上世纪90年代格莱珉银行曾未经许可,将挪威发展合作署捐赠的1亿美元转移到了下属的一个非营利机构。该记录片引来政府对于尤努斯诸多调查,但最终挪威发展合作署提交了一份报告,证实孟加拉乡村银行没有贪污小额信贷资金。
  这两起小额信贷危机虽然最后以事实证明其始作俑者分别是反对小额信贷高利率的政府官员、孟加拉国的女总理,但我们必须承认小额信贷机构过度商业化、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贷款对象过度负债,给小额信贷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我国的小额信贷发展状况与国外迥异。我国的商业小额信贷机构发放的贷款数额比较大,发放的贷款平均为几十万元到一百万元,有的单笔达到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而印度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发放的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美元,这样的规模以及高额的贷款利率其主要隐患在于可能导致非法集资。正如吴晓灵女士于今年首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上致辞中所警示的:非法集资是小额贷款机构和行业的高压线。我国对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监管的重点应该是防止非法集资、违规揽储、洗钱。另外我国的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机构虽然得到了中央文件的鼓励,但是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还没有出台,这无疑有待进一步改进。
  当前,亟需在小额信贷领域建立分层分类的政策支持与监管体系:对福利主义小额信贷机构,要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对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机构,要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和监管措施,主要关注其财务可持续性;而对于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应主要监管其资金来源、资金成本以及贷款去向、贷款利息,防止非法集资、洗钱、实质高利贷等恶性违规现象。
  虽然最近陆续出现了印度安德拉邦小额信贷危机、尤努斯下课风波等影响小额信贷发展的事件,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国的小额信贷行业情况与印度、孟加拉国大不相同。我们对小额信贷不应过分妖魔化,切不可因噎废食。政府要积极建立分层分类的监管体系,引导小额贷款行业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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