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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款统计口径调整寓意几何
发布时间: 2015-03-20 访问: 字体:
  央行继去年发布387号文调整存款统计口径之后,近期又对贷款统计口径做出调整,这一消息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统计口径调整后的主要变化,一是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类统计。二是将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各项贷款”口径。前者,即非银同业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后者则明确了非银同业贷款的统计口径。
  应该说,此次调整对于货币供应量M2、社会融资规模、利率等均没有直接影响,而就市场所关注的能否进一步打开银行信贷空间来看,则有赖于银监会对存贷比计算基础的进一步明确。当然就理论上看,根据海通证券的测算,央行调整存贷款统计口径后,商业银行存贷比平均降幅将在5%,意味着可释放约5 .5万亿信贷额度空间。
  从央行主动性角度来看,此次调整首先是着眼于通过制度完善来进一步发掘制度释放型政策红利,通过结构化的制度优化来应对当前经济下滑的难题。一则,这次调整是对存贷比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推动,将来会进一步弱化存贷比考核,降低存贷比对银行信贷的约束。同时延续前期的货币政策思路,促使银行信贷能更积极地支持实体经济。二则,是适应国际化的统计标准,为人民币国际化加速推动背景下的货币政策与国际接轨创造条件,例如按照IMF的标准,存款类金融机构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要计入存款和贷款。
  从被动的角度来看,则是过去相关资产规模较小的时候,对存贷款总量影响不大,但现在已经成为举足轻重的部分,统计口径调整也是为了适应这种变化。例如,2011年10月,央行已经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计入广义货币M2。经过调整,“各项存款”口径与广义货币中存款口径基本一致。此外,也表明了在对影子银行进行了长期严厉遏制之后,监管部门也在试图为市场化的货币与资本运行机制创造空间。正如387号文提出银行表内同业存款利率由市场化途径决定,实际上是为利率市场化奠定基础。在一般性存款利率仍由基准利率决定的背景下,387号文实际上加剧了不同银行的分化选择,鼓励银行在利率“双轨制”下探索表内业务创新,在监管可控范围内开展有效竞争。同时,这也体现了对于银行同业业务的重新认识。近年来,监管层对同业业务的监管日益严格,出台387号文是前期监管的延续和优化,意味着可以在现有框架内正面鼓励同业创新业务,因为创新是商业银行市场化经营的必然规律和合理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宏观经济中的潜在通缩风险逐渐积累,实体经济的需求仍然偏弱。例如从2014年12月新增信贷来看,虽然企业中长期贷款明显增加,反映了政府前期对基建刺激的效果,但是企业短期贷款同比少增2358亿元,居民新增信贷同比变化相对不大。由此来看,虽然去年以来货币当局和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着眼于增加信贷供给的政策,但是来自于需求端的制约也使得最终效果打了折扣。
  长远来看,一方面各方对近期央行各种动作的高度关注,表明了货币政策被赋予了过重的压力,然而诸多条件决定了当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不足,财政税收政策应该发挥更大功能。对此应把重点应放在提高财税统计的规范性、国际化、透明度上,以及通过发掘财税制度优化的红利而同步影响供给与需求端。另一方面,近期的各类调整依旧着眼于对数量型货币工具的影响,而数量型政策的效率已经不断下降,未来更需继续着眼于为价格型工具发挥作用而创造基础条件。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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