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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存款保险”这块“试金石”
发布时间: 2014-12-19 访问: 字体: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就《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历经21年的充分酝酿,终将横空出世。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深化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国银监会12月12日发布公告称,银监会已批准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开业。这是首批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中首家获准开业的银行。而随着利率市场化和降低银行业准入门槛的同步推进,将有更多的民营银行搅动中国银行业160多万亿元规模的大盘子,银行业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银行经营一旦出现问题,存款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容易导致全社会性的金融危机,对金融稳定带来威胁。因此,在深化金融改革的进程中,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重要的前提。
  作为酝酿多时的一项制度设计,存款保险制度无疑将在金融改革道路上扮演重要角色,但金融机构并不能因为有了存款保险就高枕无忧,或是被存款保险“一叶障目”,体察不到风险。面对复杂的形势,金融机构要以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认真分析市场变化,客观看待机遇与挑战,有针对性地补充提高。
  存款保险制度推行后,短期来看,银行的经营成本会上升。银行除了要支付存款人利息之外,还要向保险机构支付保费。但因为费率较低,保费支出对银行业绩影响并不大。长期来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银行业的发展。存款保险制度采用“差别费率”机制,对资金实力不足、风险较高的银行适用较高的费率,反之适用较低的费率。该机制有利于银行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为银行稳健经营提供正面激励。同时,有了存款保险作保障,有关部门可能会降低或取消某些硬性监管指标,增强了银行的经营自主性。
  存款保险制度对大中小银行的影响不尽相同。故各种类型的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由于其资金实力雄厚、客户稳定,基本上不需要通过存款保险增强信用。但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从侧面体现了政府深化金融改革的决心,未来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将更多地参与银行业的竞争,国有银行过度依赖存贷款利差的盈利模式将不可持续。故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应承担起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职责,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需要转变自身业务模式,积极拓展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不断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扩大收入来源。
  对于股份制或地方性中小银行来说,未来发展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中小银行应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国长期以来的政府“隐性保险”将成为过去时,储户将更加注重资产的安全性。中小银行不论在资本金还是声誉方面与大型银行相比都缺乏优势,储户很有可能将存款转移到规模较大的银行。故中小银行应逐步建立起系统化、全面化风险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改变资产质量不佳、资本金不足的现状,从而赢得客户的信任。其次,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存款保险制度为中小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中小银行应该抓住此次契机,发挥自身灵活高效的比较优势,通过业务多样化提高服务质量,挖掘并满足客户的各种潜在需求,改善和加强小企业、社区和“三农”的金融服务。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需正视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各类银行只有从自身情况出发,把握机遇,寻求突破,才能在未来更加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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