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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
发布时间: 2022-10-28 访问: 字体:

■林 煜

雅安市是全国唯一一个“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其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面积、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数量均居四川省第一。

近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了《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我国首部针对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管理机制立法上的“空白”。《规定》的出台将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管理由当前的“进退机制”向“全程管理制”转变,进一步促进绿色(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是农业大国,就农药使用量来说,中国的耕地面积占世界耕地面积的9%,却使用了超过世界25%的化学农药,是世界第一农药生产和使用国。目前,农业生产过程中病虫草害频发,导致农药使用量不断攀升。大量农药通过飘移、渗漏和径流等方式,不仅污染了水体、大气和土壤,而且造成了土壤板结、盐渍化、水土流失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安全。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和发展绿色农业,《规定》从农业生产的源头进行管控,专门针对农产品基地进行立法。《规定》共二十六条,从农产品基地保护的主体责任、适用范围、奖惩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并采用清单式列明了基地范围内的禁止性行为。《规定》倡导农业全程一体化管理,将农产品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进行绿色化管理和控制,从农产品基地环境保护辐射到农产品生产的全链条,以实现对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优化与调控,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而且有利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发展形态与模式。

绿色是农业的底色,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是绿色的现代化。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合理地使用化学物质,着力实现清洁生产,将废弃物进行有机化处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同时,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市场需求逐年增加。而基于生态农业的相关理念所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十分符合绿色、无公害的健康食品需求。这就要求农村经济活动在展开的过程中,要以绿色、生态、健康、无公害的生产理念进行,实现对农业经济结构的优化与调整。为此,《规定》通过立法加强对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保护,明确农业生产主体的生产标准,强化人民政府的监管责任,建立建设农产品市场网络,强化绿色(有机)农产品产销衔接,促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市场流通。

《规定》 要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质量标准,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改善农产品的生产条件,加大对农产品基地的环境保护。通过对农产品基地的立法保护,优化和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产业链,以及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中对农业投入品的法定使用标准。同时,采用清单式管理,并跟进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确保了“软标准”在基地的“硬着陆”。

接下来,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规定》相关内容,确保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生产主体等明晰各自的主体责任,并进一步加大对按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及采取用养结合、种养循环的农业生产主体进行扶持和奖励,以提高其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总的来看,雅安市通过立法规范保护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不仅为绿色农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为其他地方农业绿色发展立法起到了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立法体系。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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