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梦颖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农业社会化服务 科技特派员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服务规范》),该标准全面梳理和总结了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20多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明确和细化了科技特派员术语和定义、人员要求、服务实施、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基本要素,并对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内容进行了重点规定。《服务规范》作为全国首个科技特派员服务方面的国家标准,是科技特派员机制的重大创新,给科技特派员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工作遵循。
科技特派员制度于1999年发端于福建南平,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总结、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制度。1999年,针对农业农村工作中基层科技服务缺位的问题,南平市选派225名农业科技人员到215个行政村担任科技特派员,开启了创新农村科技工作机制的有益探索。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深入南平市调研,科学总结了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经验启示,推动该制度在福建省全面推行。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标志着科技特派员制度正式从一个地方的探索实践上升为国家制度。此后,科技特派员制度从各省生根发芽,成为科技强农、人才兴农的强大动力。
从发源南平,到兴于福建,再到全国推行,20多年来,科技特派员制度旨在整合各方资源,逐步把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送到田间地头,从而提高产业效率,优化产业结构,激发农民致富的内生动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插上科技的翅膀。作为农村科技体制创新的典型案例,科技特派员制度为加快农业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农村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标杆样本。2019年,在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以“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高度评价科技特派员,彰显了科技特派员作为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的主力军作用。
科技特派员制度得以提倡和推广后,便以广泛深入的实践在福建、浙江、云南等省形成了独具当地特色的工作体系,但从全国范围看,科技特派员制度还缺乏统一的管理流程和服务标准,这就导致科技特派员制度在落地过程中存在着特派员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与农村实际需求不能精准匹配、基层特派员的服务流程不规范、激励机制难落实、全产业链服务不充分等问题,进而影响了该制度进一步走深走实,打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从这个意义上说,《服务规范》的制定可谓恰逢其时。
一方面,《服务规范》对服务人员的技能要求、服务内容、服务实施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工作作了重点规定,有助于推动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从源头上将制度建设优势转化为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水平的治理效能。另一方面,《服务规范》引导和推动广大科技人才以“菜单式”服务践行“四下基层”,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牢牢抓住“科技属性”,优化创新“特派”方式,有利于激活创新驱动动能,发挥科技特派员的独特制度优势,让该制度持续焕发新活力。
进入新发展阶段,科技特派员制度已成为一项促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成为推动乡村产业发展、践行“千万工程”的特色载体。各地应以《服务规范》为基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创造出能使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激发出新生机新活力的办法、举措和服务模式,以实际行动让“科技之花”在田间地头绽放得更绚丽。